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0年以来,伴随着我国手机实名制的推行和人口普查入户受阻的尴尬境遇,“公民隐私”开始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和学术界关注的亮点。其实早在1998年,德国学者戴维·布林在一本名为《透明的社会》的书中提出:人们要主动放弃个人空间和数据保护,以便能维护我们自由的社会制度,因为只有知识才能赋予我们保护一个社会抗击来自政府、企业和我们自身威胁的能力。这似乎与人口普查和手机实名制的初衷是相符的。在生活中我们早已习惯了隐私的肆意“流动”——公民隐私在网络和电视上的广泛曝光,在人们心中形成了这样一种印象:这是一个没有隐私的时代,因为技术会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摄像头可以像手机一样随身携带、窃听器可以通过一个计算机程序渗入到私人电脑或者手机;这是一个贩卖隐私的时代,因为隐私曝光越多的人在网络上越出名,哪怕这些信息很低俗;这是一个靠隐私吸引眼球的时代,电视台争先恐后地开辟了各种情感倾诉、公开征婚、娱乐真人秀的栏目,收视率一路飘红,有悖于社会公序良俗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这让我们开始怀疑社会风气的恶化,怀疑小人物生活的空虚;这是一个分不清楚隐私与非隐私的时代,我们无限地夸大个人权利,却发现自己失去的更多,想保护个人隐私,又在不知不觉中被经济利益诱惑而放弃隐私,哪怕只是银行的一个赠品,保险公司一张免费半年期的保单,会让人因此心甘情愿地呈上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和私人电话。我们就这样在糖衣炮弹中迷失了自我,直到有一天不法分子利用这些信息盗取了你更多的物质财富或者打扰你安宁的生活,你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已经没有隐私可言,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源自于我们的贪欲。本文从媒体技术进步带来的整个信息空间的变革入手,从隐私侵害的视角将公民隐私分为隐私空间和隐私信息,提出新媒体时代公民隐私信息面临着扩散侵害,公民隐私空间面临着监控侵害;并从侵害主体、侵害对象、侵害方式、侵害动因多方面进行分析。第一章为绪论部分,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归纳梳理,提出研究动因、分析框架、研究价值、研究方法等。第二章论述公民隐私的历史流变及新媒体时代公民隐私的具体内涵。第三章从商业侵害、媒体侵害和网络个体侵害三个方面论述公民隐私信息的扩散侵害类型、动因及案例分析。第四章从社会监控的安全需求、组织管理需求、商业需求三个方面论述公民隐私空间的监控侵害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与公民隐私保护的可能冲突。第五章站在宏观的视角考察新媒体时代信息扩散的空间,从信息空间的技术属性、利益属性和文化属性提出公民隐私侵害的理论动因。第六章从哲学层面将公民隐私侵害视为新媒体时代信息异化的一种,进而分析信息异化带来的社会危害和公民隐私侵害对个体的威胁,进而提出保障公民隐私的必要性。第七章站在风险管理的视角提出要在新媒体时代,公民隐私可能处于三种状态:隐私自控、隐私监控、隐私扩散。这三种状态面临着不同的个体风险和社会风险,并且可以通过隐私的流动性带来风险的改变。在此基础上建构公民隐私侵害风向管理系统,包括价值判断系统、文化调控系统、制度支撑系统和技术保障系统。通过研究发现,在新媒体时代公民隐私侵害的日益严重是文化和技术共振的结果,一方面隐私已经物化为一种商品,其消费形式多种多样,目的只是刺激消费者的快感或满足商家的利益需求。另一方面由于技术的高度普及,隐私空间监控已由安全目的扩展为多种目的,且被采集所获信息的安全性没有保障,这颗定时炸弹随时会因为技术的疏漏而引爆。1895年,英国著名哲学家和经济学家约翰·斯图尔特·密尔在其著作《论自由》中提出:个人领域的特定自由权是人们发挥创造力的土壤。获得自由权的人们可以通过对自己生活方式的选择来为社会问题找出解决方案,从而对公众利益做出自己的贡献。可见公民隐私的保护意义重大,尤其是在新媒体时代,不仅事关个体利益,而且与社会公共环境的健康发展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