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整合国内外学者关于建设监理人行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监理人机会主义行为的构造,行为模型检验与行为模型应用为主线,以监理人行为影响因子和监理人行为绩效为研究视野,运用委托代理理论考察了建设监理人行为的理想状态及其必要条件,然后讨论建设监理人包括偷懒和合谋在内的机会主义行为,并建立相应理论模型。最后,运用管理学实证方法,检验主要影响因子对监理人行为影响,并就监理人在不同环境下的行为绩效展开实证研究,并得出相关结论,为优化建设监理人行为提供理论支持。(1)监理人行为具有二维性,即监理人行为方向与监理人行为力度。分别从监理人行为的“二维性”定义监理人机会主义行为。将监理人偷懒定义为监理人行为方向正确,但行为力度不足的机会主义行为。将监理人合谋定义为监理人的行为方向与建设业主的利益发生偏离的机会主义行为。包括监理人偷懒行为产生条件,生成机理与监理人偷懒防范;监理人合谋行为产生原因,基于监理人信息结构的合谋分析;监理人声誉与合谋瓦解机理等。(2)选择监理人行为影响因子,提出假设,假设检验,指标编制与描述性统计及检验结果;监理人行为绩效研究,包括检验思路,假设,方案,项目分析等,监理人行为绩效的结构方程模型分析,基于模糊识别的监理人行为绩效评价。工程性质(所有制,投资额度与级别)的不同会引起建设监理执业环境的变化,建设监理人行为绩效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在不同性质的工程中,业主与承建人对建设监理行为的认可程度与配合力度不同。(3)建设工程的特性是影响建设监理人机会主义行为的重要变量。建设监理人对工程质量控制与进度控制行为的绩效在国有特大型建设工程与国有大中型建设工程中存在明显差异。前者是由于建设监理人可能获得充分的监理授权,建设业主代表赋予建设监理更多的专业权限,建设监理人的责,权,利划分比较清晰,监理人更加相信自己的能力,并且具备通过监理能力的提升改善监理工作的制度保障,监理人与业主的显性契约约束对两者都具备充分效力。另外,在不同所有制性质中,监理行为绩效也存在差异,监理质量控制与进度控制行为在国有大中型工程中的绩效表现不如私有大型工程。这很可能是由于国有建设业主代表与私人建设业主的利益与目标约束存在差异。建设监理人工作的主动性和服务的专业性受到隐形契约的干扰,导致建设监理人的责,权,利界限模糊不清。(4)良好的声誉机制是增强我国建设监理人的独立性,提高监理人行为绩效的重要条件。国有业主代表“内部人”控制使得监理人因为缺乏必要的独立性而被纵向合谋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当“内部人”控制强化时,监理人独立性变弱,而当声誉机制发挥作用时,监理人独立性增强,监理人独立性取决于声誉机制与“内部人”控制的相对强弱。而声誉对“内部人"控制的制衡是通过增强建设监理的独立性来实现的,其实质是市场力量与政府管制力量对比的结果。建立市场化的建设监理运作机制,充分发挥建设监理人市场声誉机制是提高监理独立性并遏制目前建设监理市场“劣币驱逐良币"不良局面的有效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