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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件的发生是社会各种矛盾相互交织的结果,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角度公安机关具有处置信访事件的职责,它是公安警务活动中常见的工作。但在现有的处置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诸如公安机关自身执法理念和意识的制约,政府的过多指导,媒体不正确的引导等原因导致公安机关在处置信访事件中角色定位失当,在越位和缺位之间找不到平衡点,为公安处置工作带来较大负面影响。冲破传统处置信访活动固有的思维模式的束缚,立足于现有的公安工作条件,公安机关有必要在工作机制、执法方式和公共关系等方面重新界定自身角色;必须捋顺和政府的关系,以执法者、保护者和维护者多重角色对待信访群众,在执法中以平等主体看待信访者,并切实尊重他们的利益诉求。这样才能使公安机关把握信访工作处置的主动性,而引导信访群众正确、理性、合理表述诉求。所谓角色定位就是角色转变,即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形势,在合法领域对信访者予以保护,超过法律界限就要依法打击;灵活运用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权力,在自由裁量的范围内准确找到合法有效的处置方法。公安机关处置信访事件就是在政府和信访者之间保持平衡,在为与不为之间寻求支撑点,既协从政府指挥保证社会稳定,又能使信访者对公安工作满意,既不滥用职权干涉公民自由又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而这一切的实现需要公安机关在处置信访事件中明确自身定位,找准自身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