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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是中国历史上第二个奴隶制国家,从商汤立国到武丁中兴,商王国一步步发展起来,成为“邦畿千里”的大国,无论在政治、经济还是文化方面都遥遥领先于世界其它国家。单从政治制度而言,统治者为了对内统治和对外扩张的需要,制订了许多统治政策,其中,对拥有地区进行行政区划即是当时的重要举措。对此,本文利用甲骨文、古代文献和考古资料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其主要内容和结论如下: 第一,探讨商代行政区划首先要解决王都及王畿的名称问题,通过考察,我们认为,兹邑、大邑商、夭邑商、商邑皆指商代后期的都城安阳殷墟;而中商和商(第一种用法)则是指商代的王畿地区,这一地区包括了今天河南省中北部、河北省南部、山西省南部以及山东省西南一部分。 第二,商统治者对直接控制地区进行了行政区域的划分:王畿以大邑商为中心,其外是单,再外是郊野,卜辞中称为鄙和奠。在鄙或奠的边境地区叫戈;而在鄙(奠)与戈中邑又是最基本的行政区划。 第三,商代四土或四方是否属商的直辖行政区域,历来说法不一,我认为,由于方国和封国杂厕其中,被分封的诸侯国对商王朝时从时叛,关系时常处于变动之中,这决定了四土或四方不能归入商的行政区划系统。 第四,商代诸侯国的行政区划,迄今为止,尚无人进行专门研究,通过探讨,我们发现诸侯国的行政区划和商王畿基本一致,也是由鄙(奠)、戈和邑组成,这是商代行政区划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商代专制集权国家的一个重要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