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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作为体外授精和胚胎移植技术最耐人寻味的“副产品”已经逐渐走进大众视野,与代孕相关的伦理争辩和法律规制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焦点。基于道德与法律的密切关系,从伦理学视角对代孕法律规制进行探讨必需而急迫。本文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代孕的概念、分类、特征,及与代孕密切相关的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包括人工体内授精和人工体外授精。概括了代孕的法律规制,包括各个国家和地区是否存在代孕法律,代孕在法律中被界定为合法还是不合法,以及代孕涉及的若干具体法律问题。本部分还从义务论、功利论、女性主义关怀伦理学理论阐述了代孕的道德根源。第二部分,将世界上现存的采用不同代孕法律的国家、地区分为“完全开放”、“完全禁止”和“限制开放”三种类型,并对这三类法律规制做了伦理分析。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印度完全开放的代孕法律规制,违背了“人不能被利用”的伦理要求,将孕育后代归结为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将代孕产生的孩子物化;中国大陆地区、法国、日本完全禁止的代孕法律规制,表明了反对将孕育后代行为商品化的立场,但否定了通过代孕满足不孕家庭得到后代的需求;英国、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地区限制开放的代孕法律规制,体现了对不孕家庭得到后代需求道德合理性的认同,肯定了代理孕母的高尚品德,但在亲子关系认定、代孕产生的隐私权与知情权、对代理孕母的费用补偿等方面尚存在不完善之处。第三部分,分析了代孕法律规制的发展趋势,提出法与伦理结合是规范代孕的必然选择。本部分以法与道德的关系为切入点,指出了法与伦理结合规范代孕的必要性。阐述了代孕法律规制伦理研究的法伦理学基础:一是体现了道德与法律的内在统一;二是关于代孕是否合法的伦理溯源。提出了规范代孕的法伦理原则:一是尊重代理孕母原则:应充分尊重代理孕母的人格尊严和合理意愿;二是保护后代原则,在代孕安排中,最没有自主权也无法体现自由意志的便是代孕所生后代,因此应当给予他们更多保护与关怀;三是维护家庭稳定原则:代孕的合理性很大程度上在于它满足了不孕家庭的需求,维护家庭稳定既是规范代孕的最初愿景也是最终归宿;四是公正原则:这一方面涉及代孕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另一方面涉及医疗资源的分配;五是严防商品化原则:代孕商品化将孕育后代归结为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必须予以坚决摒弃。探讨了伦理指导下的代孕立法:指出代孕立法势在必行,并对代孕协议相关事项、代孕亲子关系的认定、对代孕中介组织和代孕行为的监管以及有关代孕的知情权和隐私权做了探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