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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秦”或“新秦中”地区,是中国古代秦汉时期形成的一个地域概念。它的具体地域范围包括今天内蒙古西部的鄂尔多斯市,以及与之相邻的巴彦淖尔市的后套地区,与之接壤的宁夏、陕北的一部分地区。这片区域,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所至,一直以来都是中原王朝与游牧民族争夺的焦点,具有重要的军事战略意义以及独特的历史面貌。因这片区域的历史是中原王朝与游牧民族关系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历代的史家都非常重视对该地区历史的记述与研究,相关的记录与研究成果颇丰。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把论述的重点放在秦昭王筑长城以御胡,以及秦始皇、汉武帝先后对“新秦"或“新秦中”地区的经略与开发三件史实上。希望通过对这三件史实的论述分析,说明“新秦”或“新秦中”地区,作为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形成的原因与过程;秦皇汉武对这一地区不同的开发政策及取得的不同效果;“新秦”或“新秦中”地区,在秦皇汉武经略开发后的不同历史面貌。本文还通过对秦皇汉武两代帝王经略开发“新秦”或“新秦中”地区具体史实的比较研究,来分析指明“新秦”与“新秦中”虽然是指代同一地域的两个地域名称,但它们之间是存在差异的。它们有不同的含义、来源、产生时间与使用年代,这两个地域名不应被混同使用。从而解决了史学界长期以来对此问题的混淆和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