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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60年代以来,“专家知识与政治决策”之间的关系逐步成为广受关注的理论与现实问题。本研究在探讨专家知识的社会行动属性以及公共决策的技术-政治过程基础上,从专家体制的视角揭示“专家知识与政治决策”关系的社会学特征:专家体制是社会建构物。专家体制既是专家参与公共决策的制度化方式,又是政治决策合法性的技术来源,因而蕴含着现代科技与社会互动关系的运作逻辑和基本结构。 本研究以社会学理论中行动与结构的建构关系研究为起点,以科学技术建构论、政策过程理论为理据追寻决策行动,以现代国家建构理论和社会转型理论探索制度特征和权力结构。通过描述三峡工程决策个案从议程提出到最终决策的全过程,重点分析决策过程的行动逻辑和结构力量,揭示专家体制的特征,反思专家体制的困境与出路,透视现代科学技术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关系。 新中国建立以来现代国家建构进程嵌入了三峡工程议程的提出、论证和最终决策的全过程。本研究回顾了社会学视野对国家问题的研究,阐明当代社会学理论发展趋势对国家议题的关注,根据建国以来中国社会发展总体状况,提出“现代国家建构”作为本土化社会分析框架,探索“社会中的国家”,即国家对社会的嵌入方式和嵌入程度,以及“国家中的社会”,即政治权力向社会的分权过程。政治权力集中、渗透、转化和分权对专家体制行动逻辑与结构力量产生影响;反过来,行动过程回应、改造和再生产着社会结构,推动现代国家建构进程。三峡工程决策过程呈现技术-政治的阶段性变迁,具体来说: 议程提出过程:随着独立主权的民族国家的建立,进入全能主义政治时期,国家政治权力高度集中,中央政府具有最高权力。决策的技术-政治过程表现出国家控制模式,专家体制是政治权力推动的单向度结构。国家通过对专家的政治身份认定,隶属行政机构、政治运动等方式,使专家服从于政治任务与政治需求。专家无论是人员数量还是影响能力都是有限的,他们扮演“内参”角色。核心群专家的学术争论集中在政府部门之间。三峡工程的技术工程研究受到当时国家建设需要和政治形势的影响。因而,即便进入政治议程,由于政治形势等发生变化,也被搁置起来。 议程论证过程:改革开放伊始,全能主义政治被打破,国家建设由政治中心转向经济中心,但是经济发展仍通过国家和政府的力量来推动。决策的技术-政治过程表现出国家规划模式,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促使利益动机得到确认。关于坝址以及蓄水位问题的专家知识漂移不定,表达了权力-利益-知识结构之网的建构作用。中央政府以外的其他行动力量被调动起来,地方政府、政协委员以及不同部门的专家都运用各自的专家知识进行论证,中央政府决策遭遇合法性危机,三峡工程议程重新进行论证和决策。 议程最终决策过程:决策的技术-政治过程表现为政府推动的磋商过程模式。社会转型期的政治权力对社会的全面控制削弱,政治权力发生分权现象。一方面,地方政府、各国家机构与中央政府之间出现利益磋商过程,并改变“中央决策”。另一方面,对决策过程提出了程序合法化要求。1986开始的有组织的论证到1992年最终决策,围绕程序的合法化展开,表明现代国家的建构需要一套高度法制化、制度化的体系作为支撑。决策争论受到“中央决策”与“法制程序”的共同推动而达成共识。政治权力依然是主导力量,但国家和社会开始出现有限分化,一些大众传播媒介、政府机构外的专家等社会力量参与进来。 专家体制与现代国家建构的困境根源和出路是同一的。从“社会中的国家”层面可以看到,现代国家建构通过意识形态和官僚体制实现对社会的嵌入。意识形态是国家权威获得合法性的非制度化力量,专家体制的兴起表达了政治发展的技术理性倾向,走出专家体制困境需要现代国家建构在意识形态层面实现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融合;官僚体制是国家权力在政治体制内的运作过程,加强官僚体制的理性化与规范化是从体制内部探寻专家体制建设的路径。从“国家中的社会”层面可以看到,追求政治合法性的过程也是逐步向社会分权的过程,均衡治理旨在引入公民社会的权力制衡功能,国家、市场与公民社会的均衡结构是专家体制的出路所在。 本研究认为,专家体制不只是技术-政治过程的一种载体,而且是现代国家建构进程中表达秩序的一套象征系统和现代社会的一种总体性的社会/文化现象。专家体制在现代社会的实践,也在生产和再生产着社会结构,不断引入决策过程的相关利益的团体、组织以及公众,成为中国公民社会培育和发展的内在力量。因此,现代国家建构进程寻求政治合法性的实践也在推动公民社会的成熟和壮大,从这种意义上看,国家建构的过程也是社会建构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