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背景:综合、全面、科学的评估是为老年人提供针对性医疗照护服务的重要依据。随着疾病和功能状况的变化,老年人需要在不同的医疗照护机构中进行转诊治疗。但是目前我国不同医疗照护机构使用不同的评估工具,导致评估结果缺乏可比性。在大力发展医养结合、医疗照护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的背景下,我国需要一套综合性的标准化评估工具来对不同机构间老年人照护需求的评估进行统一,以便于在机构间转诊时对不同机构老年人的健康和功能状态进行了解和比较。美国“连续性记录与评估工具”(CARE)是一套统一标准化的综合评估工具,不仅可以衡量不同医疗照护机构的老年人健康功能状况,还能够针对老年人照护需要进行连续及一致性评估和记录,加强医院、养老机构、社区等不同医疗照护机构之间信息的整合,提高照护服务的质量,促进以人为中心的医疗照护服务体系的建立。但是目前探讨CARE应用于我国老年人群的相关研究较少,尚未检索到以医生、护士和护理员三方为评估者使用CARE对养老机构老年人进行评估的相关文献。同时,近年来国内几乎没有研究探讨老年人健康功能状况与照护时长之间的关联。因此,本研究引入美国CARE量表,探讨CARE应用于我国养老机构老年人的信度和效度,并基于老年人健康功能状况的评估结果探讨照护时长的影响因素。目的:(1)汉化引进美国“连续性记录与评估工具(CARE)”,研发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能够用于医护养一体化服务综合需求评估的评估工具,并探讨其应用于我国养老机构老年人的信度和效度。(2)应用CARE对养老机构的老年人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其健康功能状况和照护需求,并在此基础上探讨老年人照护时长的影响因素。为未来建立老年人在不同机构之间的转诊标准和照护时长分级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以支持医护养连续型服务。方法:借鉴美国CARE评估工具,通过量表授权及获取、翻译及综合、专家评议、修改调试、预试验等,确定终版评估工具。2018年1月至4月,采用目的抽样法抽取北京市顺义区某养老机构中≥60周岁的老年人,由养老机构的5位照护服务提供者(包括1位医生、1位护士、3位护理员)担任评估人员,通过为期6天的2次统一培训并熟练掌握CARE工具的应用后,采用基于中文版CARE设计的手机APP评估软件,在两个样本人群中进行评估。样本1包括养老机构中30例60-97岁的老年人,平均年龄(82.567±6.372)岁,目的是检验评定者间信度、重测信度和内部一致性信度。样本2包括239例养老机构老年人(女性119例,男性120例),年龄60-106岁,平均(82.301±12.465)岁,目的是采用6个校标量表,包括: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量表(IADL)、简明精神状态量表(MMSE)、巴氏指数(BI)、老年人抑郁量表(GDS)、视觉模拟疼痛评分(VAS)和欧洲健康五维量表(EQ-5D)以检验其效标效度。样本2完成数据收集后,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和多元有序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239例老年人的评估结果,以探讨照护时长的影响因素。结果:(1)将CARE量表分为20个维度进行分析。在CARE总量表和各维度水平上,以组内相关系数(ICC)表示的5位评估人员(1位医生、1位护士、3位小学文化水平的护理员)的评定者间信度分别为0.945~1.000。其中,医生和护士之间的ICC值为0.945-1.000,医生和3位护理员之间的ICC值为0.945-1.000,护士和3位护理员之间的ICC值为0.985-1.000,3位小学文化水平的护理员之间的ICC值为0.965-1.000。体现出5位评估者分别使用CARE量表进行评估,医生、护士、护理员三方之间的评定者间信度较好。在CARE总量表和20个维度水平上,重测信度(间隔一周后)分别为0.842-1.000,内部一致性信度分别为0.717-1.000,均具有较好的信度水平。效度检验结果显示,CARE量表的相关维度与6个校标量表(MMSE、GDS、VAS、BI、IADL 和 EQ-5D)的相关系数均较高(r=0.802-0.998,均P<0.001)。(2)老年人平均每24小时所需照护时长用中位数和四分位间距表示为0(0,179.83)min/24h,平均照护时长为93.56min/24h;其中照护时长为0 min/24h的有119(49.79%)人,<120min/24h 的有 63(26.35%)人,120-360min/24h 的有 43(17.99%)人,>360min/24h的有14(5.86%)人。多元有序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结果显示,年龄、生活自理能力、肌力是养老机构老年人照护时长的关键影响因素(均P<0.01)。结论:中文版CARE量表的信度和效度检验结果均较好。经统一培训后,医生、护士、护理员均可使用该量表有效评估老年人的健康功能状况,因此中文版CARE量表可作为一种综合性的老年人照护需要评估工具供我国养老护理机构选择及使用。此外,在为老年人的健康功能状况和照护时长进行分级,以及为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时,我国养老机构应优先考虑非高龄、生活自理能力较差、肌力衰退的老年人,合理分配医疗照护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