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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尚没有颁行一部冲突规范法典,但制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工作已经被列入了立法议程。随着全球化进程的逐步推进,我国的涉外民、商事往来持续增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出台无疑具有着里程碑的意义。本文的目的在于,通过全面梳理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立法背景和现状,结合世界范围内冲突法立法理论和实践的新发展,为完善我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立法提出理论和实践上的建议性意见。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问题的引出,即第一章。这部分首先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进行了界定,对所涉相关范畴予以了厘清。冲突规范是由一国制定的、旨在通过调整内外国民法之间的关系进而解决因各国民事法律规则不同所导致的法律适用冲突。学术界目前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界定、名称和体例等有诸多不同看法,但这并不改变冲突法立法的价值和意义。第二部分是问题的分析,即第二章。这部分总结、讨论和解析了我国目前的冲突法立法状况。我国目前尚没有一部法律专门规定涉外民事关系所应适用的法律规范,除《民法通则》第八章之外,调整具体涉外民事关系之法律适用问题的条文主要散见于《继承法》、《海商法》、《航空法》、《票据法》及《合同法》等各部门法律法规中。条文覆盖领域不全面,缺少贯通适用的原则,各条文在内容上未能反映国际通行做法、在司法实践上其运用缺乏统一原则的指导。因此,完善我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立法有着现实而重大的时代意义。第三部分是问题的解决,也是本文的重点和主干,即第三章。这部分在前两章的基础上,探讨应该如何完善我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立法。通过介绍最近各国的冲突法立法的发展,总结国际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立法趋势;尤其在对台湾新颁布的“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予以细致解析的基础上,解读我国最新公布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的立法特点,提出对该草案二次审议稿的条文评析和修改建议。本文的价值和创新点在于,运用历史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全面总结和分析了我国目前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立法的状况,探讨和借鉴了国际私法立法的新发展,并在此基础上为完善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立法提出了既具理论价值、又有实践意义的建议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