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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经有六年了。近几年来,我国逐步扩大开放规模,加快改革脚步,积极实现入世时的承诺,为实现全球经济一体化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入世以来,我国逐步放宽了外国投资准入的门槛,修改了部分法律和规章制度,扩大了外资准入的范围,减少了一系列限制条件。我国成为WTO成员国后,必然受其多边投资规则的约束。而我国现行的外商直接投资市场准入制度与WTO有关多边国际投资协议的规定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不少冲突,分别表现在国民待遇原则、取消数量限制原则和透明度原则这三个方面。文章着重研究我国现有的外资准入制度与WTO框架下涉及投资的规则之间存在的冲突,以期在WTO框架内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外资准入法律制度,依据“国情所需,国情所能”的原则在市场开放和放松外资准入管制上做出适度的改革和灵活的应变,从而更有利于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文章第1章到第4章,分别从国民待遇原则、取消数量限制原则和透明度原则三个角度来分析我国现有外资准入制度与WTO规则的冲突,及其产生的影响;第5章从我国银行业的情况看我国外资准入制度与WTO规则之间冲突的具体表现;第6章,在总结不同的基础上提出未来我国外资准入制度改革的方向。在第2章到第4章的分析中通过对比我国现有外资准入制度的规定和WTO框架下涉及投资的两个多边投资协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协议)和《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中的相关条款,发现二者之间的冲突,并运用经济学原理对其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分析。通过研究可以更清楚地认识我国的外资准入制度与WTO规则究竟还有哪些冲突,冲突表现在哪些方面,我国可以采取何种措施来改变现状,减少二者之间的矛盾,从而使我国一方面更好的享受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带来的各种权利,另一方面又不会危害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