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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定,这是党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做出的重大决策。但如何最大程度的调动农民群众的热情,让他们把新农村建设当成自己的事业积极的去做,仍在探索之中。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强有力的激发了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广大农民投工投劳,积极参与新农村经济、文化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农民的致富积极性、致富能力的提高与农民素质相对较低并存;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与农民在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活动中民主权利的缺乏并存;农民个体生产积极性高涨与农村生产合作组织相对滞后并存。许多地方的新农村建设不是违背农民意愿的“拆旧房、建新房”,就是把人力物力放在修公园、建广场等“显绩工程”上,在政府代办和强制进行的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只能充当旁观者和被动接受者。可以说,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参与程度不足的状况已经影响到了我国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影响到了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所以,深入研究和积极探讨促进农民主体作用发挥的对策措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正是基于以上认识和考虑,本文在阅读大量资料、查阅各类文献并对太原市阳曲县进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民主体作用发挥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促进农民主体作用发挥的对策建议。全文共分为6大部分。第1部分主要介绍了研究的背景及意义,阐述了国内外研究动态;第2部分界定了新农村建设和农民主体的概念,阐述了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的关系及相关的理论基础;第3部分从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立足点、着力点和根本点说明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第4部分在对个案地区进行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分析探讨了该地区农民主体作用发挥的现状、存在问题;第5部分是在前一部分的基础上对农民主体作用发挥受制约的原因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第6部分提出了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