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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它的建立保障了农村居民老年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的和平与安定,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公平目标和互济功能方面的集中体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顺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提出“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的筹资模式,个人、集体和国家共同分担缴费责任。本文旨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财政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必要性、可行性及财政可承担力度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研究:首先,通过预测未来三十年的人口结构情况,根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账户的收入与支出模型,测算了未来三十年的农村养老保险账户的供求缺口情况,预测了财政对农村养老缺口的补贴比例,最多只需财政拿出其收入的2.7%,就足以满足农村居民老年生活达到中等生活水平。其次,通过对农村养老金发放标准的测算,说明了财政对农村养老补贴的发放标准应该根据农民的收入增长水平进行调整。本文共分六部分。第一章绪论,首先阐述了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然后回顾了国内外相关文献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研究的创新点,最后对本文的研究方法做了介绍;第二章是本文研究的基本理论框架,主要阐述了财政对农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的理论依据;第三章是国外农村养老保险的经验介绍,为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实施提供了经验借鉴,也说明了我国在建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过程中,需要政府财政的投入和支持;第四章,介绍了我国农村养老保险财政责任的发展历程,新实施的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方案标志着我国农民养老问题走上了一个新台阶;第五章,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未来三十年的收支平衡状况进行了预测,对政府财政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分析;第六章,政府财政对农村养老保险补贴的有关政策建议。包括明确政府责任,加大政府财政支出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补贴力度,政府补贴的方式和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