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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法》将邮政普遍服务定义为“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和资费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用户持续提供的邮政服务”。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邮政通信作为社会大众获得信息、传递物品的主要手段,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不可分。在通政、通民、通商、拥军、固边等诸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和交通基础设施,是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如今,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传统的邮政普遍服务需求逐渐萎缩。广大人民群众对邮政普遍服务的需求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传统信函、报刊寄递需求持续下降,包裹寄递类公共服务需求激增,服务质量亟待提升。而同时,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消费者对包裹寄递类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对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邮政业提供包裹寄递服务的主体按企业属性可以分为国有企业(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和民营快递企业(如顺丰、中通、圆通等)。快递业是邮政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按照现有国际标准和我国的法律法规,快递服务尚不属于邮政业公共服务的范畴。民营快递企业在网络布局、服务能力提升过程中,首要考虑的是成本与收益问题,这就导致乡村地区快递网络建设滞后,服务能力较低,服务能力沿着县、乡、村阶梯式下降。而邮政普遍服务网络已经遍布城乡。特别是广西地理环境复杂,快递下乡进村难度较大的情况下,邮政普遍服务如何发展更需深思。经过多年的发展,广西以邮件专业处理场地为核心,以邮政局(所)、信报箱、报刊亭为基础,以信息网、运输网为依托,以村邮站为农村邮政服务网点补充的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网络初步形成。邮政普遍服务是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利用好邮政普遍服务遍布城乡的信息网和运输网,提升邮政普遍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更好的服务国计民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运用文献研究、调查研究、理论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邮政服务中最能体现公共服务特点的邮政普遍服务为研究方向,借鉴国内外邮政普遍服务发展经验,分析广西邮政普遍服务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促进广西邮政普遍服务发展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