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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用玉指的是那些直接与佩戴者皮肤接触或佩挂于服饰之上的玉器,前者包括玉发饰、玉耳饰、玉项饰、玉腕臂饰及玉指饰,后者主要由组玉佩和腰饰用玉所组成。在“美石为玉”观念的影响下,玉玦、玉项饰、玉发饰等器自新石器时代便已开始使用,除了满足周人物质生活方面的需求外,部分装饰用玉还代表了不同时期的精神文化,围绕此类玉器的系统研究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本文共分为七章。第一章为绪论部分,本章对选题背景进行了介绍,对周代玉器研究史展开回顾与梳理,在阐释研究思路和方法的同时也就部分概念进行了界定。第二、三章将周代王畿和各诸侯国分为若干区域,并就每个区域内装饰用玉的出土概况进行了详细梳理。第四章的探讨内容为头饰用玉,其中包括发饰和耳饰这两部分。总的来说,周代发饰用玉大致可分为笄类、中孔类、珠管及玉片类、复合类及其它发饰这五大类,多数发饰在流行时间和佩戴者等级上存在一定区别,具体到地域和性别方面,此种差异则要小的多。耳饰用玉方面,玉玦是所占比例最大者,结合形制特征及出土位置来看,玉玦在佩戴方式上可能存在夹于耳上、穿过耳孔及通过线绳穿系这三种,不同类型的玉玦在流行时间和等级上存在较明显区别,部分玉玦在分布地域上以中原和吴越地区为主。性别差异主要体现在低等级墓葬中,该等级女性墓主在玉玦的使用数量上要数倍于男性。第五章围绕颈部与躯干用玉所展开,这也是本文写作的重点,本章共包括项饰用玉、组玉佩及腰饰用玉这几部分。不同型式的项饰用玉在流行时间上有所差别,除了包含贝类者及个别亚型外,多数玉项饰在分布上并无明显的地域差异。受到身份等级和经济实力影响,低等级墓主在项饰使用上会优先女性。组玉佩大致可分为玉璜组玉佩、梯形牌组佩和玉珩组玉佩,其佩戴方式主要依靠出土位置来判断。造型来源方面,西周早期玉璜组玉佩是以新石器时代长江流域的玉璜项(胸)饰传统为基础所进行的记忆重建,红玛瑙珠管对玉璜加珠管组合方式起到了推动作用,动物形玉饰则是对商晚期“神灵崇拜”观点的传承与发展。整体结构呈“放射状”的梯形牌组佩可能是出于对凤鸟尾羽的模仿,凤鸟在周人心目中的特殊地位则是此番创作的前提。这几类组玉佩的流行时间均较为明确。等级方面,玉璜组玉佩的佩戴者以高等级贵族居多,组玉佩中玉璜的使用数量也因佩戴者等级高低而异,梯形牌组佩的佩戴者以高等级女性贵族为主,这也是性别差异最明显的一类器物。腰饰用玉可分为玉带钩、玉带扣及玉腰带饰,其中以玉带钩的佩戴方式最为多样。春秋晚期可被视为玉带钩的滥觞期,该时期带钩钩体的固定方式尚未统一,战国时期进入了玉带钩的鼎盛期,除了数量与种类有所增多外,大多数玉带钩在基本形制上也已趋同。此类器物的佩戴者以高等级贵族居多,但未表现出性别差异。第六章是对上肢用玉的探讨,其中包括腕臂饰玉和指饰用玉。腕臂饰玉可分为环镯类和串饰类,这两类饰玉自新石器时代便已开始使用,但在分布上并不均衡,此番差异可能影响到了周代腕臂饰玉,其中以环镯类的表现最为显著。腕臂饰玉的使用时间大致从西周早期延续到了战国中期,不同时期的串饰类腕臂饰在构件材质上有所区别。此类饰玉在高等级墓葬中出土数量较多,低等级女性墓主在使用上要多于男性。玉韘是最常见的指饰用玉,学界对其定名一直存有争议,此类器物的佩戴者以高等级男性贵族为主,分布范围由西周时期的中原地区逐步扩散到东周时期各诸侯国境内,春秋中晚期至战国晚期是其繁荣期,该时期玉韘可能转变为仅具象征性的装饰品。第七章为综合讨论,本文将周代装饰用玉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受多种因素影响,各阶段装饰用玉在器类、构件种类及数量等方面有所区别。根据墓主在饰玉使用上的差异,可以将四个等级的墓葬分为三个阵营。周代装饰用玉整体表现出“男卑女尊”的特点,这一特点主要体现在耳饰、项饰及腕臂饰玉上,梯形牌组佩在女性墓葬中同样有着绝对数量优势。由于具有实用性,发饰和腰饰用玉并未表现出明显的性别差异。以周文化系统为核心的中原地区可被视为整个两周时期装饰用玉的中心,春秋以来,部分诸侯国在装饰用玉的制作与使用上继续受中原地区影响的同时也具有了自己的风格,以楚国为代表的楚文化系统成为了继中原地区之后装饰用玉的又一重心,发达的交通与商业促进了各地区间装饰用玉的交流互动,从而形成了相互渗透的复杂局面。结语部分对前章写作内容进行了概括,同时对本文写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