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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二十年间,车辆购置税(费)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征收额由1985年开征时的几千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558亿元,成为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重要资金来源,促进了我国公路建设的健康发展。但是车辆购置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中唯一的由费改税而形成的税种,经历了从费到税、从交通部门征收、到交通部门代征、再到国税部门直接征收曲折的发展历程。
本文首先简要叙述了车辆购置税的产生与发展过程,以及车辆购置税的征管规定。重点从车辆购置税征管实践入手,较为全面地提出了安徽省车辆购置税征管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如摩托车、农用车车辆购置税税款流失严重,过渡期过长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特别是从国税部门内部入手,提出了车辆购置税征管手段单一,需要国税内部各部门配合的问题。由此,以点带面,折射出全国车辆购置税征管中的共性问题。
其次,通过对车辆购置税征管问题的分析,剖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在对我国与发达国家纳税人的纳税理念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国民纳税意识不强,与目前税法宣传不到位,偷税处罚力度不够有关。着重提出由于受地方利益、部门利益的驱使,造成公安、农机、国税等部门配合不力,从而给车辆购置税的征管带来不利影响。
最后,借鉴国内外税收征管的先进经验,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安徽省车辆购置税的现状,提出安徽省车辆购置税征管改革的“两个完善、一优一网”等具体措施,并对车辆购置税征收人员及其机构如何积极推进车辆购置税征管改革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