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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品也称为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务,是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物品。公共品一般采用公共提供的方式进行消费,这是由其特征决定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救助作为典型的公共品,其外部性很强,不可能通过市场来实现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需要政府出面,为贫困者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社会救助是指当公民因失业、疾病、灾害等原因导致收入中断或下降,以致其生活陷入困难,难以维持最低生活需求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其基本特征是资金来源的单一性,即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既包括中央财政的拨款也包括各级地方财政的拨款。社会救助的公平性原则要求政府要对所有需要救助的人实行统一的标准,无论是农村居民还是城市居民都应获得同等的救助。
医疗救助制度是社会救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相对于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的范围更广泛,而且医疗救助是政府主导的一种行为,其作用是把医疗保险没有覆盖到的人群覆盖进来,对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人群实施医疗救助,减轻疾病对贫困人群造成的经济负担。
我国医疗救助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虽然没有医疗救助制度,但是在社会保障方面是相对公平的;改革开放以后,建立制度化的医疗救助制度已经成为必要和必需;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为医疗救助制度建立的前期;2009年,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标志着我国医疗救助制度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在我国,医疗救助的对象包括城市医疗救助对象和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其针对群体有所差异,不过救助对象的评判标准却是相同的。但是,由于各地区经济水平发展不同,财政收入存在极大的差异,医疗救助水平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或全省范围内制定一个统一的医疗救助标准。各地区必须从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制定与之相比配的医疗救助标准。
医疗救助资金主要由地方各级财政负担,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给予一定的补助,中央政府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贫困地区医疗救助给予适当的支持;社会捐赠和其他资金作为补充。
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机会均等,二是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结果均等。现阶段我国政府提供的医疗救助等公共服务,要保证最低限度的公共供给,实现兜底。
现阶段,由于经济发展失衡,造成城乡间、地区间医疗救助服务存在较大差异。从纵向来看,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村和城市医疗救助的人数在递增,但是城市医疗救助支出覆盖率的增长率要明显高于农村医疗救助支出覆盖率的增长率。从横向来看,城镇居民人均医疗救助支出占人均医疗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农村居民人均医疗救助支出占人均医疗消费水平。由此,可以看出在医疗救助支出享受方面,城市是优于农村的。
我国东中西部医疗救助以及各省、市之间医疗救助也存在差异。由于我国地区间差距较大,提供相同医疗救助服务的成本也会存在一定差异。同东部地区相比,西部地区提供相同的医疗救助服务,其需要的成本往往是更多的。从整体趋势来看,东部省、市的农村人均医疗救助支出和城市人均医疗救助支出明显要高于中部和西部省市。
影响城乡间、地区间医疗救助支出水平差异的因素主要包括:经济发展水平、政府的干预力量以及人口老龄化水平。通过建立我国医疗救助支出水平函数Panel Data模型,可以知道三个自变量即经济发展水平(人均GDP)、政府力量(政府财政支出占地区GDP的百分比)及老龄化水平(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比)均同因变量医疗救助支出呈正向变动关系。
从政府力量、经济发展水平等角度,对影响我国的医疗救助支出的具体因素分析如下:第一,政府职能的严重缺失,其中包括公共财政和医疗救助预算制度的缺位。第二,区域经济发展失衡。第三,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作为各级地方官员考核升迁的唯一指标,导致政府责任缺位的现象。第四,我国医疗救助法制缺失,无法可依。
要构建公平合理的医疗救助政策,在政府职能的建设方面,首先要做到事权与财力相匹配,其次,要处理财政转移支付的问题。在法制化建设方面,首先,建议依法建立政府官员的医疗救助考核体系,其次,应建立健全法律规范,完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