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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以来国家不断的强调注重生态文明建设,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也是不断的加大对生态环境治理的力度,使很多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改善,很多原来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地方都出现了绿水青山。绿色发展的理念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理念,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来越注重生态环境的效益。煤炭作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所需的重要能源,其开发利用必然会带来各种各样的生态环境问题,针对这些生态环境问题,国家也提出了用生态补偿制度的方法来应对煤炭资源开发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而煤炭资源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需要设计很多方面,比如补偿主体、客体的确定,补偿资金的来源、补偿标准的确定依据等。而补偿标准的高低直接决定了生态补偿能否,既考虑补偿主体的支付能力又考虑能否起到生态环境修复的作用,所以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是生态补偿制度推行和落实的关键。因此我国的很多学者也都对生态补偿中的补偿标准进行了研究。在生态补偿的相关理论和原则的指导下,本文以煤矿区的环境修复治理费用总额对煤炭企业的生态补偿标准进行确定,从煤炭资源开发企业的角度进行了研究。从生态价值理论、公共物品理论、外部性理论出发,以煤炭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内涵和原则为指导,明确煤炭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主体、客体,按照破坏者负担原则、“新账”和“旧账”分治原则、以恢复矿区环境为目的原则、以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成本为补偿标准原则,进一步明确了煤炭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标准确定的思路和方法。对河南省煤炭资源开发和利用现状和补偿现状进行了分析,为后文的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的主要内容提供现实指引。根据有关学者的研究,确定了煤炭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的修复治理费用的核算模型,并进行了主要修复治理模型的细化,主要选取了土地塌陷治理费用、植被恢复费用、废水治理费用、废气治理费用、煤矸石治理费用、发展机会损失成本作为具体核算的项目。通过煤矿区的各项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费用确定了煤炭资源开发企业的生态补偿标准。最后,本文以平顶山T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例,估算得出其生态补偿标准为90874.9万元/a,煤矿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费用本占其营业总成本的6.2%,平均每吨煤的矿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费用为29.08元,平均每吨原煤的修复治理费用占到了原煤市场价格的2.27%,其中土地塌陷治理费用是煤矿区生态环境修复的主要费用。再通过具体的分析,进一步说明了依据煤矿区的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成本对生态补偿的标准进行确定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