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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技术变革的加快,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和国际化,产品生命周期缩短,顾客对时间敏感,外包被广泛采用。成功的外包策略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业务能力、改善质量、提高利润率和生产效率,但是在保留业务和外包业务之间会产生创新投资外部性。当这种外部性非常大的时候,企业创新投资激励不足,必须设计和供应商之间更复杂的关系,把自己做为供应链的一部分,加强供应链管理。供应链合约是影响供应链整体绩效的重要因素,已引起众多学者的关注,利用供应链合约来协调供应链中各方的利益关系,实现供应链协调,从而确保供应链各个成员的创新投资等于供应链最优时的创新投资。本论文针需求不确定下的供应链成员创新投资协调问题展开深入研究,主要内容如下:1.对供应链合约的不完全性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揭示出创新投资协调的核心问题是在供应链合约不完全条件下设计协调机制。2.把现有的供应链合约模型扩展为需求和可变成本是内生的情形。现有供应链合约文献大部分假设需求和可变成本是外生的,本文建立了考虑创新投资增加需求和降低成本情形下的批发价格合约和利益共享合约博弈模型,分析了以上两种合约对供应商和制造商创新投资的影响。通过博弈分析,得出了在上述两种合约下供应商和制造商均衡创新投资结果及相关结论,同时通过两种合约的比较探讨了不同参数取值范围对供应商和制造商创新投资的影响。3.针对供应商创新投资套牢问题,提出了供应商创新投资的协调机制。本文将供应商创新投资分为非自私型创新投资和自私型创新投资,非自私型创新投资增加制造商生产的最终产品的市场需求,而自私型创新投资降低供应商的生产成本。本文首先证明了当供应商从事自私型创新投资时,分散决策无法实现供应商创新投资的协调,接着提出了供应商和制造商事前签订批发价格合约,并且共享事后利润的协调机制,并证明了此机制可实现供应商创新投资协调,从而有效解决了供应商创新投资套牢问题;最后分析了线性需求函数和二次成本函数条件下供应商创新投资的协调机制,得出最优的初始批发价格合约与利益共享合约的分配因子无关。当供应商从事非自私型投资时,同样的协调机制会导致供应商的投资低于供应链次优投资水平,不能协调供应商创新投资,也不能解决供应商投资套牢问题。4.针对制造商创新投资套牢问题,提出了制造商创新投资的协调机制。当制造商从事成本降低或需求增加型创新投资时,证明了分散决策无法实现制造商创新投资协调,接着提出了供应商和制造商签订初始批发价格合约,并且共享事后利润的协调机制,并证明此机制可激励制造商达到供应链最优创新投资水平,实现制造商创新投资协调,从而有效解决了制造商创新投资套牢问题;最后分析了线性需求函数和二次成本函数条件下制造商创新的协调机制,得出最优的初始合约与利益共享合约的分配因子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