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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票据无因性,是指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票据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的存在和有效与否,与票据关系的存在和有效与否无关。票据无因性包括外在无因性和内在无因性两个方面。外在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的效力独立存在,其效力如何,完全取决于该行为在形式上是否符合票据法的要求,而不受由基础关系引起的法律行为的效力的影响。内在无因性是指引起票据行为、产生票据关系的实质原因从票据行为中抽离,不构成票据行为的自身内容。我国现行票据法的三大法律渊源对票据无因性的规定内容不统一、标准比较模糊,造成了学说以及司法实践观点的分歧。为此,我国的票据立法应该明确采纳票据无因性原则,对于现行的立法宗旨、票据对价制度、空白背书的效力以及银行审查义务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