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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观念普遍存在。这与传统农耕社会中,在福利不完善、信贷条件不健全的条件下,父母把养育孩子看作是对老年生活的一种保障相关。中国传统观念往往认为,子女的数量越多,父母就会也幸福。某种程度上,子女变现除了保险品的性质。父母在生育子女时需要大量的投入成本,在面临危机或者年老时父母可以从孩子身上获得精神慰藉以及物质供给。已有文献中也提到过在缺乏健全的保险信贷机制时孩子可以起到一种不完全保险品的作用。文章想使用中国多世代人口数据库对这一假设进行验证。本文想要研究的问题是:在社会保障和信贷机制不健全的年代,子女对父母能起到保险品的作用吗?为验证这一问题,文章从子女能否显著提升丧偶人群的寿命和丧偶后的存活年限两个角度入手。文章中所有的中国多世代人口数据库辽宁部分涵盖了清朝时期辽宁地区1749至1909年间26万人口的信息。该数据的多数样本都为农民所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社会网络、职位、政府干预等复杂影响。本文基于中国多世代人口数据库辽宁部分(CMGPD-LN),选取丧偶的个体作为分析对象。观点认为婚姻对人口具有一定的选择作用,极端情况的个体很有可能会被排除在婚姻市场之外。另外丧偶是否发生以及发生的时点是个人难以控制的,可以看作一种外生的冲击。在丧偶发展后,夫妻中存活的一方可能会承受精神上的打击或者经济条件上的变化。针对文章中所使用数据库本身存在的不足,写作期间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数据进行了合理的调整。具体从死亡年龄和丧偶后的存活年限两个角度考察子女对父母的保障作用。结合文章中的假设从以下问题进行验证:子女的数量对其父母避险是否有正向的影响?子女性别的不同是否会导致其避险作用可能存在差异,这种性别差异是否显著存在?分析结果显示:在不利条件下,有子女的个体比无子女的个体能得到更多的保障,表现为死亡年龄和存活年限都更长。子女数量不同,对父母的保障作用存在差异。从模型结果来看推测存在一个孩子数量的最优值。以性别划分,女儿更利于延长父母的寿命,在对父母的保障作用方面要大于儿子。分析过程中控制了其他可能会提供帮助的亲属变量,发现孩子对丧偶父母存活的作用仍然显著存在。在亲属关系中,其他的变量都没有表现地像子女、父母变量这样显著,主要是由关系亲疏所致。文章还发现再婚因素对于延长寿命和存活年限具有显著且重要的正效应。通过本文的分析希望会对解决农村地区养老问题带来有益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