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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取得了辉煌成就的同时,社会的利益关系和利益结构也发生了巨大的分化和变化。改革开放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对社会各种利益关系进行调整的过程。因此,如何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以确保每个公民利益的实现成为党和国家高度关注的话题。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中第一次出现了“表达权”的表述,明确提出表达权并强调其作为人类社会首要基本人权的重要地位,公民平等的利益表达权和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的重要性因此得以彰显。本研究在对利益表达相关概念进行厘定的基础上,选取新公共服务理论和善治理论为研究视角和分析框架,以社会稳定为价值主线,对四种典型的利益表达渠道——传统媒体、信访、网络和司法救济——在公民利益表达过程中的利用现状进行了较为全面、审慎的剖析。首先,本文通过客观分析,得出各种利益表达渠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说来,传统媒体渠道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对媒体过高的内容审查力度、媒体自身独立性和代表性的欠缺;信访渠道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访协调性和执行权力的缺位、信访制度运行过程中的制度性目标异化;网络渠道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过渡管制”导致的表达门槛过高、网络生态的恶化和网络媒体公信力不足等;司法救济渠道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司法的独立性欠缺、司法救济受理难和司法救济执行难等。其次,本文在从体制和制度等层面深度挖掘上述问题产生的根源的基础上,积极思考问题的对策。具体来说,即通过调整媒体内容审查形式、明晰媒体产权、加强媒体行业自律等措施以畅通媒体渠道;通过取消信访责任追究制、调整党政信访机构和改革司法信访制度等对策以畅通信访渠道;通过健全法规体系、强化监督机制、完善政府管理机制、加强网络媒体、从业者和网民自律等措施以畅通网络渠道;通过推动政治体制中其他制度的配套改革、调整法院机构设置和层级管理模式、取消案件请示制度、改革法官选任制度等对策以畅通司法救济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