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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今天,网络购物凭借其不受时间地域限制、快捷、方便、省时等特点,为多数消费者所青睐,大有赶超传统购物方式的势头。与此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却成为了约束网络购物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电子商务的电子化、数字化、虚拟化、自动化、开放性等特性,使得网络购物天生具有比一般购物更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以次充好、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打折、雇人刷评价、拒绝消费者给差评、虚设退货门槛、故意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等,成为网络购物纠纷的主要焦点问题,导致网络购物消费者的交易安全权、公平交易权、知情权、依法求偿权、隐私权等权益受到威胁。而由于网络购物在许多方面与传统购物存在较大差异,现行的法律无法对它进行系统的规制。本文将结合我国网络购物发展现状,研究其他国家网络购物监管的先进制度,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制度规定提出建议,以期营造一个健康规范的网络购物环境,真正及时有效地保护网络购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消费者提供更令人放心的网络购物环境。本文共有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网络购物与网络购物消费者的概述。详细介绍了网络购物和网络购物消费者的基本概念,网络购物的特征,并对网络购物消费者与传统购物消费者进行了区别。第二部分是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介绍和描述了我国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遭受侵害的现象,提出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以及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具体来说,我国网络购物现状不容乐观,消费者的权益遭受各种挑战:交易安全权面临多方面威胁;网络广告虚假信息泛滥,消费者知情权受侵害:商业邮件和短信泛滥,影响自主选择权的实现;经营者肆意投机,公平交易权易受损害;个人信息泄露,隐私权得不到有效保护;侵权发生后救济困难,损害赔偿请求权大打折扣。究其原因,主要是网购市场准入门槛低,卖家诚信经营意识差;第三方交易平台监督不到位;网络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部门审查监管执行不力;缺乏健全有效的法律救济制度。第三部分是其他国家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制度。本章选择了三个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美国、欧盟和韩国。并未对其整体的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进行详细介绍,而是针对其法律体系中较先进的、特点比较鲜明的、值得我国借鉴的个别具体制度进行介绍。美国有效规范网络广告的真实性、欧盟规定原地管辖权、韩国实施网络商品交易保险制度,这些先进制度对我国有极大的借鉴意义。第四部分是完善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对策与建议。根据前三部分的介绍和分析,结合我国网络购物现状,完善网络购物法律规范制度。具体包括:制定有利于消费者的网上支付风险责任承担机制;严格规制网络购物广告的真实性;强力打击滥发商业邮件和短信行为;统一规范网络购物格式合同;完善网络隐私权立法;提高网络购物法定违约成本。这是针对第二章第一节提出的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遭受侵害的问题逐一给出的对策和建议。而针对第二章第二节的原因分析,本文又从整体把握,提出健全网络购物监管制度与体系,具体包括:提高市场准入标准,规范网络购物环境;建立经营者信用体系,督促卖家诚信经营;强化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监督管理责任;提高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与效率等。最后,对于影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另一重大因素—网络购物纠纷解决,在我国现有的传统纠纷解决机制的基础上,结合网络购物纠纷解决中出现的新问题,本文创新地提出建立有利于消费者的在线购物纠纷解决机制,即实行消费者住所地管辖制度和制定专门的网络购物纠纷在线解决通道。本文沿着介绍背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就我国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了粗浅了法律分析,并大胆地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希望能对我国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有所贡献,以促进我国网络购物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