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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纠正性反馈被视为二语教学研究中一个重要且不可分割的方面,其效果在以往的很多研究中有过汇报,但研究结果不相一致,甚至于对立。关于其效果的争议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实验是否设置了对照组;(2)应采用直接反馈或是间接反馈纠正写作中出现的错误;(3)反馈应针对特定的错误类型或是所有错误;(4)反馈应关注单一的语言目标结构或是复杂的语言目标结构;(5)学习者的反馈习得是否能迁移至新的写作任务中。在上述因素中,之前研究探讨最多的为不同类型的书面纠正性反馈对习得相对简单的语法结构产生的不同效果。除此之外,一些研究者还关注学习者的反馈习得与其自身的语言学能和认知能力等因素之间的潜在关系。本研究旨在考察不同类型的书面纠正性反馈、包括直接反馈和直接反馈加元语言解释,对中国二语学习者习得英语冠词中复数泛指和特指用法的影响。同时,受试者的语言分析能力与不同书面纠正性反馈类型之间的交互作用对冠词习得的影响也在本研究中得到体现。研究问题如下:(1)书面纠正性反馈是否能影响中国英语学习者习得英语冠词中复数泛指和特指用法的准确性?如果能,哪一种反馈类型更有效,直接书面纠正性反馈还是直接书面纠正性反馈加元语言解释?(2)学习者自身的语言分析能力是否能影响其通过反馈收获的习得效果?如果存在,这种关系的程度大小是否受不同的反馈类型、即直接书面纠正性反馈和直接书面纠正性反馈加元语言解释之间差异的影响?本研究的受试者为苏州一综合性本科院校90名英语专业二年级的大学生。他们来自于三个完整的班级,这三个班级被随机指定为两个实验组(直接反馈组和直接反馈加元语言解释组)和一个对照组,每个组别有30名受试者。研究过程采用前测、即时后测和延时后测的设计,并于前测和后测之间设置了三次诊断反馈。语言目标结构为英语冠词使用中关于复数泛指和特指的用法。最终数据输入SPSS16.0进行分析研究。研究主要发现如下:就第一个研究问题而言,首先,两个实验组的受试者在即时后测和延时后测中的表现均明显优于对照组的受试者,表明两种类型的书面纠正性反馈均能对中国英语学习者习得英语冠词中复数泛指和特指用法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由此证明了书面纠正性反馈的有效性;其次,除了即时后测中直接反馈加元语言解释组在真值判断特指部分得分明显高于直接反馈组外,延时后测中两个实验组别并没有显著差异,但相较于前测都有显著提高,证明学习者在接受直接反馈的条件下,额外的元语言解释并不能对英语冠词使用中复数泛指和特指用法的习得产生进一步的促进作用。关于第二个研究问题,首先,语言分析能力被证明与两个实验组的反馈习得之间存在大范围的正相关关系,但是这种正相关关系并不存在于文本总结泛指部分得分的提高与语言分析能力两者之间;其次,语言分析能力被证明更能对直接反馈组的习得提高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与直接反馈加元语言解释组的习得提高关系较小。基于实验结果及其分析,本研究发现,直接反馈组和直接反馈加元语言解释组相较对照组在习得冠词方面有显著的提高,但直接反馈和直接反馈加元语言解释两种反馈类型之间并不存在显著差异。此外,受试者语言分析能力的高低与冠词习得之间存在大范围的正相关关系。在受试者被提供直接反馈的条件下,较高的语言分析能力被指更能发挥其对冠词习得的促进作用。本研究为有关书面纠正性反馈对二语习得有效性的研究提供了实证支持,实验结果进一步证明了直接书面纠正性反馈的有效性。因此教师在写作教学中应善用直接书面纠正性反馈,包括关于英语冠词中复数泛指和特指用法的教学。同时,作者提出了本研究的部分局限性,以期在将来的二语习得研究中得到关注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