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留置非债务人之物的合理方案探析

来源 :华东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tttt204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债权人与债务人存在交易关系时,债权人能否于非属于债务人之物上成立留置权在实务界及学术界均存在很大争议,目前主要是存在限制肯定说、否定说两种观点,通过对留置权制度设立意图及功能的探析,可知否定说有悖于留置权制度设立的初衷,不能够平衡双方当事人间的利益,存在较大缺陷。而限制性肯定说是指债权人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之下可以于第三人之物上成立留置权,而根据区分标准的不同,又主要分为留置权成立要件说、留置权善意取得说以及债权人善意特别保护说。针对上述三种解决方案,目前学术界、实务界以及比较法中均存在着比较大的争议。一是留置权成立要件说,即认为可将《物权法》230条的“债务人的动产”扩张解释为“债务人所有的动产以及债务人占有的他人动产”,将他人之物纳入到留置权成立要件范畴,在满足留置权其他要件后,债权人可以直接于他人之物上成立留置权,比较法上也有采此种途径的立法例。但是该种解决方式存在着“过分保护债权人”的缺陷,并且在某些情形下存在明显违背交易秩序的弊端;二是留置权善意取得说,该方案被不少学者采纳,其主要内容是:《物权法》第106条第3款给“其他物权”留下善意取得适用空间,留置权作为担保物权,也应当可以与抵押权及动产质权一样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债权人可以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在他人之物上取得留置权,实践中也有采此种解决方式的其他立法例。但是该说同样遭到很大的质疑,反对者认为留置权作为法定物权,债务人将动产交付给债权人的行为并不是处分行为,因而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无权处分”的前提条件,同时留置权的成立是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不存在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空间,而善意取得制度则适用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领域。尽管部分学者又尝试在这两种制度间架构通道,认为留置权制度本身就隐含着债务人以设立担保物权为目的的意思,可以将这种隐含物权变动意思作为桥梁,使二者接轨。但是此种架构无疑过分解读了当事人的意思,有混淆法律规定与意思自治界限的嫌疑。故留置权善意取得的方案也并不可取;三是认为“允许善意的债权人在他人之物上成立留置权”是法律保护债权人善意的一个具体体现,与善意取得制度并无关系。这种观点具有一定可取之处,既可以达到保护交易安全的目的,又避免了强行将留置权制度与善意取得制度进行衔接。但这一解决方案具有局限性,仅能够适用于部分债权人留置第三人之物的情形。最后,基于对现存三种方案的分析及借鉴,可以得出解决该问题较为合理的方案:在债务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及替所有权人履行义务时,可以解释出债务人具有《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08条所规定的该项处分权,此时债权人可以直接于他人之物上成立留置权;在债务人非履行义务以及标的物为占有脱离物时,仅善意的债权人方可成立留置权,且此处应认为是法律对善意进行保护的一种具体体现,不同于留置权善意取得。另外,在此问题域下,商事留置权有其特殊之处,由于商事留置权舍弃了“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在缺乏“同一法律关系”的情形中,债权人不可以在第三人之物上成立商事留置权。
其他文献
利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研究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效率和贸易潜力,并深入探讨了影响农产品贸易效率的主要因素。研究表明: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效
<正> 消费行为是消费主体出于延续和发展自身的目的,有意识地消耗物质资料和非物质资料的能动行为,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古老的社会活动和社会行为,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
废除农业税以来,乡村治理面临新的难题:农民承担的各类价格剪刀差、政府行为和生活成本等隐性负担仍然沉重;农田水利及乡村道路、桥梁、电力、广播电视、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
财政支农政策是政府促进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的有效手段之一。现阶段的财政支农资金无论是在管理还是在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极大制约了其积极作用的发挥。针对中国
对合成 4′-( 6-溴代己氧基 ) -4 -羟基联苯的方法进行了改进 ,产率由 5 4 %提高到 72 % .并采取红外和核磁共振谱图表征了产物的结构 .
新常态下,潍坊滨海新区发展应围绕"突破滨海"的发展战略,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在产城融合、产业培育、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投融资体制等方面进行改革攻坚,努力在
在阐述美国联邦和州政府两级立法体制及相关的港口与航运立法的基础上,以市场准入、港口服务及税收、船舶更新制度、反垄断豁免、船舶登记及环保等具体法律规定为例,对美国港
通过改进的三分状态MDL(最小描述长度)方法,在马尔科夫模型下,对我国1991年4月3日~2008年9月23日的上证指数和深证成份指数的价格泡沫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略去考虑我国股
<正>2011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执行,对实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的指导思想、总体
在一栋建筑建造的过程中,建筑的质量至关重要,要完成监管质量控制方面的要求,使建筑的质量有一定的保障,规定好了这方面的制度,在管理起来就有一定的准则,使得在建筑的时候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