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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之前,敌意收购事件在我国上市公司收购中仍比较罕见。然而到了二十一世纪之后,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施行,伴随着证券市场的逐步健全,上市公司股份可以全部流通的时代逐渐到来,“价值发现”因为股票的自由流通也变得触手可及。先是《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06年5月23日正式出台,后有《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从2008年4月29日起正式实行。从这时开始,许多收购者在无法与目标企业管理层达成收购协议的情况下采取绕开管理层的敌意收购形式对目标企业展开收购行动,中国的收购市场由此开始精彩纷呈。2015年7月起,深圳资本巨鳄姚振华带领的“宝能系”陆续从沪港两市购买万科A、H股,逐渐取代华润而成为万科的第一大股东。“万宝之争”是资本市场多元化、金融市场成熟化、金融工具创新化的一种体现,更是金融资本深度参与资本市场的重要体现。本文的研究目标在于关注宝能系敌意收购万科股份这一事件,分析我国敌意收购发展的现状,在此基础上探讨敌意收购事件对万科及其投资者收益的影响。首先,介绍万宝之争的背景并分析宝能系的收购动机;其次,对宝能系收购对万科及其投资者利益的影响,从短期和长期、中小股东和大股东等四个方面进行分析。通过对案例分析,从上述四个角度出发,得出以下结论:(1)收购事件对万科财务绩效影响较大,万科的短期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加大,并且盈利增长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滑;(2)收购事件使得万科的股权集中程度不断提高,股权性质上向国有控股转变,股权结构趋于稳定,并且促使万科的事业合伙人制度不断完善;(3)收购对万科股价的影响非常明显,就投资收益而言,股价波动剧烈,投资风险较大,投资者由于信息滞后原因在高位进场,股价下跌后利益受损,日均收益为负值。(4)大股东影响方面,万科市值远低于评估理论值,企业价值被严重低估,宝能系敌意收购对万科的企业价值造成了较大程度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