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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社会分工日益细化,作为现代物流崭新形态的第三方物流应运而生。第三方物流的内涵和外延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所提供的服务形态分为与作业相关的服务、与管理相关的服务以及两者兼而有之的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物流活动的运作、组织、协调与管理,物流方案的设计与实施,物流信息的开发与应用,供应商的选择与监督等等。第三方物流的运作模式日趋多样化,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也越来越复杂,目前我国尚没有制定专门的法律规范第三方物流的民商事法律行为。本文采用理论研究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运用现代流通理论、民商法学理论及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通过归纳演绎、比较分析等途径,探讨第三方物流民商事法律关系及相关法律问题。首先文章从对第三方物流的法律诠释入手,分析了第三方物流的法律特征和运作模式以及第三方物流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探讨了在不同的运作模式下第三方物流运营商的法律地位及相应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接着分析了确定第三方物流民商事法律关系的第三方物流契约的法律特征,并从交易费用角度研究了第三方物流契约的形成机理。随后列举了不同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下,第三方物流运营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举例分析了第三方物流运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在当前的法律环境下,防范第三方物流法律风险的有效措施。针对我国现代物流法律的发展现状,文章认为我国现代第三方物流的发展上仍存在不少政策法律层面的制约因素,急需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现代物流发展的客观要求进一步加以完善,新兴的、复合型的现代第三方物流产业发展需要国家政策法律的扶持和引导。最后,本文提出了构建我国第三方物流政策法律体系的思路:用2~3年时间,制定全国物流发展纲要等促进现代物流发展的综合性政策; 利用3~5年时间,初步建立现代物流发展政策体系; 经过10年左右的时间,制定一部促进现代物流发展的综合性法律《物流法》,用法律形式引导和规范现代物流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