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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后,“文革”中一度盛行的“假、大、空”等新闻风气仍然影响着新闻界,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新闻学界和业界开始积极呼吁并强调新闻的真实性原则。1981年,《记者守则》的发布,意味着我国社会主义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的重新起步。然而,新闻界将重心放在寻求新闻理性回归之时,“有偿新闻”这一新闻事业的“毒瘤”开始慢慢大量出现,新闻主管部门和新闻界共同意识到采取切实行动进行整治迫在眉睫。1992年起,我国正式走上了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这一体制的转变,使得一些新闻传媒在商品经济的大潮中迷失自我,丧失操守,追逐物欲。一段时期内,“有偿不闻”、新闻敲诈、以及新闻侵权等问题层出不穷。在新媒体等技术的冲击下,新闻职业道德面临新的挑战。新闻职业道德规范,在经历了三次修订之后日臻完善,亦大大提高了其专业性和实践指导性。不仅如此,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类媒体都制定了符合自身特点的自律准则,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的能力。此外,新闻战线还致力于不断完善受众监督制度、专职督察员制度,以便借助广泛的群众基础与持续的外部力量来唤起新闻从业者的职业精神。其中,从2003年起延续至今的“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即是一场声势浩大、卓有成效的新闻职业道德自律活动。如今,新闻学界和业界关于“新闻专业主义”的大讨论仍在继续,我国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在各方的努力下逐渐朝着纵深方向发展。进行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的关键,就是要立足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并注重总结经验,同时狠抓落实。我们应当汇聚来自新闻界内外的合力来共同完成这项系统工程,构筑起能够符合实际需求及具有现实指导性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成立以自律为核心的实施机构,以督促准则的落实、追惩违德的新闻工作者。此外,在新闻业界和学界应在交流合作的基础上开展多层次的新闻职业道德教育,促使新闻职业道德教育形成长效机制。总之,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任重而道远,每个新闻从业者必须以“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社会责任感来指导自己的实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