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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被当今市场普遍推崇的时候,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作为券商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金融创新业务,于2007年9月被证监会批准设立,目前尚在试点阶段。金融创新虽然可以推动金融业和金融市场的发展,但也会加大金融风险,降低金融监管的有效性。由于创新业务风险的客观存在性和不确定性,以及证券公司在金融行业的特殊中介地位,使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的风险具有强烈的外部性和极大的扩散性,威胁着整个经济领域、经济实体、甚至政府与社会。本文通过研究国内外的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及监管现状,分析了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的特殊性和风险特征,由此引发对此项业务风险形成机理和风险扩散机制的关注和思考,并且抓住主要的风险因素重点对风险扩散路径及风险控制的关键点进行阐述,认为不仅对创新业务——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的监管实属必要,而且通过对组织形式、证券直投业务价值链、证券公司内业务协同、道德风险等引发风险扩散的四个主要路径及其相应风险控制点的分析和掌握,可以对其进行有效监管。本文借鉴国内外金融及直接股权投资业务的监管经验,提出了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的监管政策思路,认为可以从对证券直投业务的审慎监管原则、扩展性监管和着重建设检查道德风险的监管规则等三个主要方面来考虑。更进一步从四个方面提出了监管措施和监管重点的建议,包括:健全法律体系过程中的监管措施和重点;针对信息披露的监管措施和重点;针对风险防范与预警的监管措施和重点;针对道德风险的监管措施和重点。本文在公共经济领域中,选择具体的金融创新业务来分析讨论其风险扩散机制及监管政策,希望通过有针对性的而非泛泛而谈具体业务监管有助于实际问题的解决,对完善我国证券监管政策和提高证券公司自身风险控制能力有其现实意义;有助于保持证券公司健康、可持续的发展,保证金融体系稳定及经济与社会的稳定安全。论文内容主要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说明了研究背景、意义及研究目标和内容,界定了相关概念,介绍了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框架;梳理了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理论的相关研究成果。第二部分,主要说明了国内外直接股权投资业务的发展简况与特点,分析了证券直投业务的特殊性以及主要风险类型和风险特征。第三部分,从金融创新业务本身、信息不对称和经济主体有限理性等三个主要方面,分析了此项业务风险的形成机理,并展丌分析了引发风险扩散的四个重要路径:组织形式、证券直投业务价值链、业务协同以及道德风险引发的风险扩散路径。第四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控制风险扩散的主要着手点,从业务本身风险、证券公司的管理和道德风险的控制等三个层面分析。第五部分,说明监管的必要性,通过分析此项业务的风险与监管关系,借鉴国内外金融及直接股权投资业务的监管经验,提出证券直投业务的监管政策思路,以及监管措施与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