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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责任是现代国际法上一个极为重要的法律问题,建立国家责任制度的意义重大,它可以纠正国家的国际不法行为,对受害方的权益予以恢复和补偿,树立国际法的权威,促进国际关系的稳定发展,维持良好的国际秩序。然而,当法律义务和国家利益发生抵触时,强权国家往往不会选择服从公认的义务而牺牲国家利益,此时依赖于国际政治结构的国际法似乎不够强大了,作为敏感的政治和法律问题,国家责任制度显然在发展速度上跟不上国际政治关系的发展。目前国际法上所指的国家责任主要是由于国际不法行为和国际损害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其中国际不法行为导致的国家责任承担较为多见。最近几年发生的国际事件中有一些是明显侵害了我国国家利益的不法行为,但由于国家责任的承担存有很多法律上与实践上的难点,导致我国对加害国的责任追究一直无法实现,这也是国际法发展过程中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之一。基于国际法体系自身的价值所在,笔者通过对国家责任制度建立的历史发展过程以及主要内容的分析出发,寻找了当前国家责任制度实施上的主要范围和难点,并从法律角度和政治角度分析了其存在的原因,从而对构建一个有效的、可行的国家责任制度体系提出自己的有关见解,使之能够在未来的国际关系中为维护中国的国家利益以及捍卫和平良好的国际秩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