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共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宪法监督的一些相关基本概念进行了梳理,以作为本文的逻辑起点。在这一部分,为了更好地认识、理解宪法监督,作者简要介绍了宪法保障、宪法诉讼、违宪审查等相关概念,因为这些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容易混淆。阐述了宪法监督的特征和必要性。简要谈了建立宪法监督制度的必要性,关于为什么要建立宪法监督制度,我们可以列举很多,但我们认为两个方面至关重要。一是保障公民权利的需要,另外是维护法制统一、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第二部分作者对我国当前宪法监督模式现状及内容和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从我国现存法律关于宪法监督模式的相关规定入手,分析了我国宪法监督模式的实施效果,并深入剖析了其存在的问题。作者认为,我国目前的宪法监督制度基本上是失败的,因为存在着许多弊端,比如缺乏专职化、宪法监督的内容缺乏全面性、宪法监督缺乏连续性、宪法监督缺乏程序性以及没有强有力的制裁措施。在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指出了改变我国现有宪法监督模式的重要意义。第三部分,作者重在求解我国宪法监督模式存在问题的对策。作者对当今世界上的比较典型的宪法监督制度进行了比较法视角的考察,主要选择了美国、德国、法国三个国家的宪法监督制度。首先是从美国的司法审查谈起,随后分别对德国宪法法院和法国宪法委员会制度进行了梳理。作者认为这三个国家的宪法监督制度各具特色,对中国都有着不同角度的启示。在此对比分析基础上对我们国家宪法监督理想模式进行分析,进一步阐述了建立这样一种机制所必需的具体组成要素,包括宪法监督的基本原则、宪法监督组织、宪法监督的对象和范围、宪法监督的程序等,并进行了一一分析。约束国家权力,保护公民权利,是宪法的核心问题。这两个方面构成现代宪法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一切卓有成效的宪法改革的起点和归宿,也是依法治国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