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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与完善,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取得了巨大成就,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整体转型,促进了我国经济与社会的改革和发展,形成了独特的统账结合模式,覆盖面逐步扩大。与此同时,仍存在着漏出群体多、保障不充分等问题,尤其是农民的养老问题更为严重。人口老龄化加深、城镇化进程出现的大量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群庞大、老年贫困等问题的存在,也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挑战。 老年津贴,即由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为城乡老年居民提供生活津贴,不受收入、财产和就业等条件限制。该制度在国际上已经有比较成熟的经验,有助于扩大养老保障制度的覆盖面,降低老年贫困发生率,并且不会对财政造成巨大压力。 虽然我国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的老年津贴制度,但近年来各地已经开始纷纷开始实践探索,既有限制条件较为严格的针对无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低龄老人,也有领取条件宽松的针对高龄老人的津贴制度。从完善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保障公民的老年生活权益出发,我国应为60岁以上无养老保障待遇的老人建立老年津贴,从近期来看,可以发挥补缺补漏的作用,长远来讲,可以发展成为我国养老保障制度中的“零支柱”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