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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30日,TCL集团(000100)通过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TCL通讯(000542)实现整体上市,TCL集团整体上市被称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一次金融创新,开创了中国企业集团整体上市先河,市场和监管层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证券市场相关政策法规得到不断完善。在这一背景下,企业整体上市再次成为市场的热点。
本文所讨论的钢铁行业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投资大、固定资产比重高,由于监管部门采取上市额度管理办法,绝大多数公司在上市时只是剥离集团公司的一部分经营性资产组建而成。另外,钢铁行业在2002年之前不够景气,大多数集团都把钢铁生产的最后加工环节——冷轧或热轧工序加以剥离组建上市公司,造成大多数上市公司仅是钢铁生产流程中的某一道工序,真正全工序整体上市的公司很少。这种做法为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留下了不少隐患,给国内股市带来了许多严重问题。
面对日益成熟的整体上市环境,钢铁企业纷纷加入整体上市的大潮。武钢股份(600005)、宝钢股份(600019)、鞍钢股份(000898)、华菱管线(000932)、本钢板材(000761)、太钢不锈(000825)、包钢股份(600010)等七家企业相继实现了整体上市。
纵观这七家钢铁企业整体上市模式,集团公司借壳整体上市模式是钢铁企业全流通之前主要的整体上市模式,而定向增发反收购母公司资产模式是全流通之后主要的整体上市模式。本文将对这两种整体上市模式选择进行比较分析,深入探寻其理论依据,并从战略和组织的角度探讨其幕后的战略思考和组织安排,最后总结出整体上市的实施条件,为今后钢铁行业其他企业的整体上市提供建设性的思路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