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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改革的深入,经济责任审计慢慢产生并发展起来,它表现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结合需求。其审计效果好坏涉及到我国审计事业发展。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不仅取决于现场工作效率,更取决于后续问责力度。近年来,我国审计署不断拓宽审计范围、公开审计结果,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然出现“问责不具体”、“屡审屡犯”等问题。因此,本文基于问责的视角,分析我国问责的情况,并研究现行问责是否能够有效提升我国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希望可以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提供一定理论依据,并对丰富问责理论、推动审计发展具有实际意义。本文首先从制度发展、处罚情况等方面分别分析了近年来我国审计问责的现状,通过现状分析找出了我国现行问责工作存在的制度不完善、披露不足、问责不全面等问题。然后以全国31个省市为样本,选取了2008至2014年间的数据,采用多元回归分析方法,检验了问责对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的影响。主要的结论是:经济责任审计执行力度对其运行效果有促进作用。同时经济责任审计的执行力度对问责处罚力度有促进作用;审计调查单位、审计提出建议数量对移送处理人员、案件最为有效,问责处罚力度对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有促进作用,移送处理案件、涉案金额和移送处理人员分别对犯罪人数、财政收入增长率和财政支出比率有效,经过对比发现,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考虑到问责因素,更能有效体现其运行效果。但是审计人员数量并没有促进问责发挥其应有作用。最后,本文按照前文的分析提出了健全经济责任审计问责法律法规、加大经济责任审计问责落实力度、建立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工作机制以及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机制等提升我国经济责任审计运行效果的对策建议,以期从问责的角度拓展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在实践中进一步提高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运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