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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汽车工业文明在给人类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使得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而遭受人身及财产上的巨大损失。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作为保护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和为社会大众提供及时保护的商业保险制度,在当今社会日益受到各国高度重视。本文以比较法为视角,首先介绍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的立法概况,然后,分别介绍了英国、德国、美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的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的立法沿革和立法特点。上述域外国家及我国台湾地区的非寿保收入在全球非寿险市场上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保险立法已经较为成熟,对我国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立法具有一定的可借鉴性。通过对域外国家及我国台湾地区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立法的介绍,用发展的眼光审视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立法背景,总结其立法特点,使得我们能够对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立法有更深刻的理解。最后,介绍及分析我国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的立法沿革、特点及立法之检讨,以期为健全我国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