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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初级产品,农产品是发展中国家对外出口的重要产品。中国与东盟十国同属于发展中国家,地理位置相近,经济发展阶段相同,自然资源禀赋相似。农业是中国和东盟交流合作的重要领域,具有区域差异性、系统复杂性和政治敏感性等特点。 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2003年7月1日,中国与东盟国家签署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生效,协议约定在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初步建立。在区域合作框架下,农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始终是中国与东盟开展合作的重点。 本文采用实证方法对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关系和潜力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首先,分析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的发展现状。通过列举双边农产品的贸易数据,可以知道我国和东盟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额都在不断增加,但是我国的农产品进出口份额在减少,而东盟国家的进出口份额基本保持不变。在各自农业生产方面,我国和东盟的农业增加值均保持在亚洲和世界的平均水平之上,农业就业人口也占总就业人口的将近一半,但我国比东盟国家用更多的土地来生产农产品,这说明我国的农业发展水平还不高,不具备生产资本和技术密集型农产品的优势。 其次,确定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的关系。在贸易竞争性的确定上,本文运用出口相似性指数,从产品和市场两个角度,得到双方在农产品上存在一定的差异,这是由各自的资源禀赋决定的;但是在农产品的出口市场上则分布相同,说明两者在世界市场上竞争激烈。在贸易互补性的确定上,通过运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和综合互补性指数,选择双方有代表性的农产品,进行互补性分析。得到的结论是中国与东盟的农产品比较优势各有不同,我国具有优势的农产品更多一些,这是由我国的土地广袤、气候多样的自然资源优势决定的。但是我国与东盟具有互补性的农产品种类较少,贸易互补程度不高。因此,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关系以竞争为主,互补性较弱。 最后,评估了中国与东盟的农产品贸易潜力。通过运用贸易引力模型,分析得到,贸易双方的国内生产总值、人口总数、两国的距离、收入水平差距以及是否具有共同边界都对农产品贸易有显著影响。农业人口和农业用地,也对农产品进出口国有不同方向的显著推动作用。各种优惠贸易安排对区域组织内各方的影响就更加明显。目前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农产品贸易多为“贸易不足”,但双方贸易额却稳固保持20%以上的增长速度,因此,中国与东盟的农产品贸易潜力巨大,但亟待挖掘,自贸区建设让贸易创造效应充分发挥出来。 为了应对来自东盟国家农产品的挑战,充分发掘自身的贸易潜力,我国首先要提升自身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第一,调整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第二,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提升产业竞争力;第三,培育我国农产品民族品牌,打造农业龙头企业;第四,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农业合作;第五,善于利用农业政策,抓住发展机遇。 同时,我国也要加强同东盟国家在以下方面的合作:第一,以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为宗旨,加强粮食生产与贸易的合作;第二,发挥各自资金和技术优势,进行农业产业的相互投资;第三,结合各自资源禀赋特点,协调热带产品的生产;第四,携手并进,共同应对外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