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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评价自制C形椎管内骨折复位器在胸腰椎爆裂骨折后路手术中对椎管内骨折块的复位效果。 方法:将甘肃省中医院脊柱骨二科78例符合纳入标准的胸腰椎爆裂骨折住院患者按就诊顺序依次分入观察组和对照组,两组患者均行后路椎板减压椎管成形、钉棒系统内固定术。观察组在术中应用自制C形椎管内骨折复位器复位椎管内骨折块,对照组应用传统的直角形复位器复位椎管内骨折块。随访并评价两组患者术前与术后X线平片局部矢状面Cobb角、伤椎椎体前后缘高度的恢复情况,CT片伤椎椎管截面积的恢复情况以及脊髓神经功能的恢复情况。 结果:自2009年9月至2011年3月共有78例患者入选,观察组与对照组各39例。其中观察组获得随访34例,随访时间6~12个月,平均7.9个月;对照组获得随访33例,随访时间6~12个月,平均7.8个月。观察组与对照组的术后局部矢状面Cobb角分别由术前的26.21±5.83°、28.85±7.11°恢复至10.91±1.49°、11.27±1.91°,平均恢复15.32±5.81°、17.58±7.33°;伤椎椎体前缘高度丢失率由30.50±7.02%、32.24±7.17%下降至9.80±4.02%、10.34±4.15%,恢复率分别为67.32±11.74%、66.67±10.78%;伤椎椎体后缘高度丢失率由10.76±2.94%、10.34±4.15%下降至4.59±1.83%、5.93±3.93%,恢复率分别为54.68±20.13%、45.53±32.99%;脊髓神经功能ASIA评分由277.15±35.60、279.30±30.13分恢复至311.21±27.96、306.33±31.35分,平均恢复34.53±19.81、26.97±12.57分;Frankel分级恢复中位数分别为1.0(1.0,2.0),1.0(1.0,1.0)。各组组内术后与术前比较均有统计学差异(P<0.05),恢复率或恢复分值组间比较均无统计学差异(P>0.05)。观察组与对照组术后椎管截面积丢失率分别由术前的43.74±12.72%、42.67±10.04%下降至6.16±3.57%、10.06±2.83%,各组组内术后与术前比较均有统计学差异(P<0.05),其椎管截面积恢复率分别为85.97±8.74%、76.30±6.64%,组间比较有统计学差异(P<0.05)。 结论:在胸腰椎爆裂骨折后路手术中采用自制C形椎管内骨折复位器,对凸入椎管内的骨折块进行复位,可较好的恢复椎管容积,优于传统的直角形复位器;在局部矢状面Cobb角、椎体高度及脊髓神经功能的术后恢复方面两者无明显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