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过去几十年来,我国的人口基数一直在快速增长。尤其在近年来,人口年龄结构转变速度非常快,加之经济增长带来的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条件的发展,人口老龄化成为一个日益严峻的问题。进入21世纪后,我国政府已经多次提出将施行延迟退休政策来抵御老龄化的挑战。而我国由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组成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发展不够完善,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险的体量相较覆盖面最大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过小,但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逐年下降,企业年金也存在参与度不够的情况。以个税递延政策来大力推动第三支柱的商业养老险的发展是大势所趋。先行国家中以EET这种在缴纳和投资阶段免税、领取阶段收税的模式居多。本文首先介绍了延迟退休政策、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在我国的当下的状况以及发达国家关于这些政策的经验,说明我国法定退休年龄偏低和第三支柱商业养老险不完善的问题。接下来比较八种不同征税模式,通过计算总征税额和收益率得到EET模式合理的结论。构建计算EET模式和TTE模式下我国现行退休年龄的商业养老险替代率的精算模型。本文采用的养老金替代率是个人退休后每年领取的金额比上工作最后一年的工资的比率。替代率的精算模型创新性的区分缴纳、投资和领取三阶段税收,在模型中考虑不同税收阶段以比较TTE和EET两大不同税收模式下的替代率,结论是EET的税收模式无论从对个人的税收优惠刺激还是提高替代率影响角度讨论都是个税递延政策的最优选择。然后以EET模式为基础,将退休年龄依次顺延5年,纵向比较延迟年限对替代率影响,也横向比较男女个人在延迟年限后的替代率差。得出延迟退休年限越长则替代率越高,男性女性间的替代率差距也会越小。个人在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能得到更好的保障。最后,根据不同情况下得到的替代率,本文认为我国应该在恰当的时机推行渐进性延迟退休政策,同时用个税递延政策来推动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