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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是一个功能分化的社会,我国要实现现代化,就要形成功能分化的社会。政治领域和教育领域功能分化要求划分政府和教育的界限。但是,长期以来,我国教育领域受到政治逻辑和政府权力的过度干预,从而引发了教育发展中的一系列问题,义务教育领域亦是如此。这是我国政治和教育功能分化不完全、政府和教育界限划分不明确的表现。本文从义务教育领域的价值原则出发,对政府与教育界限划分的内容、政府和教育界限划分的现实情况以及如何划分政府和教育界限进行了详细分析。 本文共有四章。第一章提出研究问题,说明研究意义,对目前国内有关政府和教育界限划分的研究文献进行整理和分析,并说明本文的研究思路。 第二章为理论分析。从教育领域的基本价值原则出发,对政府和教育界限划分的内容进行了界定。 第三章为经验研究。根据政府和教育界限划分的内容,从教育运行机制和教育管理体制两个方面对我国目前政府和教育界限划分情况进行了现实考察,指出当前我国政府和教育界限划分是不确定和模糊的,其表现是行政化的义务教育运行机制和权力缺失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第四章为政策建议。根据政府和教育界限划分不明确的原因,分别从形成独立化的义务教育运行机制和建构民主化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两方面指出了我国政府和教育界限划分的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