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国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村镇的建设与发展日益得到重视,人们对村镇的研究也在逐步地深入。在大的区域尺度范围存在着承载力的问题,同样在村镇也有承载力的问题。对村镇土地资源承载力进行测算,科学把握其承载能力,对于未来的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本文以地处南方丘陵区的永丰县为例,探讨村镇土地资源承载能力的评价方法。研究表明:(1)土地承载能力研究存在三种研究范式,即土地人口承载能力研究、“足迹”承载能力研究和综合承载能力研究。各研究范式的分析框架不同,其适用性也存在差异。(2)整体上来看,永丰县的村镇建设取得较大的成就,但其基础设施建设仍需加强。在资源环境方面,受地形影响土地分布较为分散,加之其土壤以地带性红壤为主,肥力相对贫瘠,土地易出现板结现象。因而,土地资源成为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的主要限制性因素。(3)对三种研究方法进行改进与应用。在进行土地人口承载能力测算时,先从人粮关系来把握整体承载状况,其表明研究区的承载效果良好;接着从农民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层面来开展村镇土地承载能力的测算,结果表明在达到现状收入水平(14722元)的假设条件下,村镇可以承载的总人口数为13.14万人,超载的11.15万人依靠非农业就业获取收入,相应地应将城镇化率提高到70%左右。在进行“足迹”承载能力测算时,通过对整个吉安市域生态足迹的测算,得出其承载力指数为1.37>1,即处于赤字状态,超载总人口为133.02万人;接着通过城镇化率将乡村超载的人口分解到县域村镇,得到永丰县村镇超载人口为6.55万人。在进行综合承载能力测算时,主要是先识别村镇种植业与建设的不适宜区;接着根据永丰县种植业不适宜和村镇建设不适宜区域的评价,将永丰县所有行政村单元按功能类型分为四大类:生态保护重点村、种植业发展重点村、中心集聚重点村和其他村;最后,通过设定两种开发强度情景进行测算,测算结果表明:当地高开发强度和平均开发强度情景下,全县耕地种植业可承载的最大人口规模分别为135.38万人和140.10万人。按照人均建设用地100m~2、140m~2和200m~2测算,高开发强度情景下,全县村镇建设用地可承载的人口数量分别为84.05万人、60.04万人和42.03万人;平均开发强度情景下可承载的人口规模分别为54.61万人、39.01万人和27.31万人。(4)对三种测算方法的比较分析。总体而言,三种研究方法所需的数据存在差别,具体的测算方法也各不相同。(5)整体上来看,永丰县村镇建设的土地资源承载能力处于较好的状态。研究发现,农民收入水平偏低是制约土地承载能力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因此,切实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将成为村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