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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信息化渐渐成为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动力,我国已步入了工业化与信息化并重的阶段。许多地区在推进城镇化特别是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也越来越重视信息化的作用,信息化的融入促使城镇化不断地向可持续方式转变。城镇化与信息化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在城镇化过程中,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能够为信息化的发展创造条件;而计算机与互联网等信息化工具的普及,又可以改变农民的生活方式,提高中小城镇及农村人口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从而为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创造条件,在实践领域,“智慧城市”、“”农业电子商务等相关领域的实践,都是信息化与城镇化完美结合的结果。电子商务作为信息化的主要力量,与城镇化的发展之间存在比较紧密的联系,因此,只关注两者各自的内部发展是不够的,而应将两者纳入到同一系统中进行研究,以促进城镇化与电子商务的协调发展,进而带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本文的研究内容包括四个方面:首先,以城镇化与电子商务相关理论为基础,总结了我国城镇化、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及地区差异性。其次,结合城镇化推拉模型,对城镇化与电子商务互动作用机制进行了分析。再次,建立评价城镇化与电子商务发展状况的指标体系,包括城镇化子系统和电子商务子系统。城镇化子系统包含两个层级,第一层级包括4个一级指标,第二层级包括13个二级指标;电子商务子系统也包含两个层级,第一层级包括3个一级指标,第二层级包括9个二级指标。在指标体系建立的基础上,通过因子分析确定了子系统中各指标的权重。最后,本文确立了测度城镇化与电子商务协调发展度的方法,并将2012年我国30个省份的数据作为样本进行计算,在此基础上通过聚类分析将所有省份分为三类,并分析了各类别的省份协调发展的特征及可能存在的原因。研究表明:一方面,城镇化与电子商务的发展之间存在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紧密联系,因为电子商务可以通过促进经济增长、吸引资金、增加城市就业机会、促进技术进步和改变消费观念等方式来推动城镇化的进程,同时,城镇化又可以通过基础设施的建设、经济增长等来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另一方面,从实证结果来看,我国的城镇化与电子商务协调发展度相对较低,且地区差异较为严重,30个省份中有19个处于轻度失调或濒临失调的状态,仅上海、浙江和广东三个省份达到良好协调的状态,而电子商务和城镇化相互作用的“马太效应”又会加剧协调发展的地区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