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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传染性疾病和重症慢性病引发的公共健康问题一直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艾滋病、非典型性肺炎、慢粒白血病、中晚期癌症等疾病患者的数量呈持续上升状态,但是患者由于所处地域或经济条件的限制往往无法获得有效的治疗药物,由此引发严重的公共健康问题。令疾病患者无法获得治疗药物的最主要原因在于对药物的专利保护。近百年来,关于药物是否应该予以专利保护从未停止过争论。专利制度诞生之初,药物并不在专利制度的保护范围之内。直到20世纪上半叶,药物专利才正式被纳入部分国家专利法的保护范围之内。药物专利制度虽然极大促进了医疗和制药技术的进步,但是由于专利权人对医药市场的垄断,使得专利药物价格昂贵,限制了专利药物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地区的普及,从而对当地的公共健康产生了负面的影响。因此,如何协调药物专利保护与公共健康需求之间的关系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主要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旨在介绍基本概念。笔者首先对药物专利的概念、类型和基本特征进行了详尽的阐述,接着按照时间的逻辑叙述了我国专利法中关于药物专利保护的发展进程。然后,笔者对公共健康的概念与特征进行了解析,紧随其后介绍了国际法关于公共健康保护的规定。第二部分首先介绍了世界公共健康保护的现状。基于此现状,笔者提出了药物专利保护与公共健康冲突的成因,分别是专利药物在保障公共健康中的不可替代作用与昂贵药价的冲突;药物对专利制度的极高依赖与专利制度造成药价过高的冲突以及药物专利保护与公共健康保护的价值取向的冲突。为了解决二者的冲突,笔者提出了平衡药物专利保护与公共健康的重要性,并从法理学的角度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探讨相关国家对药物专利保护与公共健康冲突协调的司法实践。这一部分笔者举证了不同发展程度国际的司法实践,如马来西亚、德国的药物强制许可,瑞士,菲律宾的药物的平行进口,以及美国的部分药物专利保护制度。通过列举不同发展程度的国家的对平衡药物专利保护与公共健康的不同立场和各自的司法实践,分析影响药物专利保护与公共健康的根源。第四部分,笔者首先分析我国药物专利制度的立法现状。紧接着分析了我国在协调药物专利保护与公共健康问题上存在的不足。通过对前一章节所述的域外其他国家的药物专利制度与司法实践的对比与思考,在法条的文字,具体的法律制度,法条的可操作性等层面上,具体分析了我国的药物专利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第五部分,针对前一章节提出的我国在药物专利立法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笔者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包括完善药物专利强制许可的法律规制,完善专利药物平行进口的法律规制等。对比之前的研究成果,本文的新颖之处在于笔者将眼光放在国际社会,通过举证不同发展程度的国家的药物专利保护与公共健康冲突的协调的司法实践,与我国的相关药物专利司法实践对比,分析我国在药物专利制度上的不足,并给出了相应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