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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箴书,作为古代的官员读物,记录了大量的从政经验和为官道德,成为法律史研究的重要史料之一.由于明朝在整个专制时代中有着突出的代表意义,作者选择这一典型的王朝作为特定的研究对象.官箴的作用大多是长期从事基层政府工作的中下层官员,尤以州县官居多,所以这些官箴成为研究州县官员的法律思想或价值取向的重要材料.这些思想观念主要体现为他们解决司法问题时所遵循的若干原则,作者将其总结为求无讼、重伦常、禁吏卒、存仁恤、讲情理等五个方面.州县官员将这五个方面确立为司法原则,并不是偶然、随意的,其背后蕴涵着深刻的原因.专制统治下的政治结构及理念,经济基础和物质条件,当时的社会结构,长期积淀的思想渊源,对这些原则的形成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所以说,这些原则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仅从官箴书来看,这五项原则的内容被反复强调,但并不意味着这些原则在实践中真正得到贯彻.这种"表达与实践"的矛盾,提醒我们必须结合其它史料来审视官箴当中的"政治宣言".事实上,这种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是比较突出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求无讼而诉讼愈繁,禁吏卒而衙蠧丛生,行仁治而酷吏频出.了解这些矛盾,对我们更深刻理解官箴的地位和功能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