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终结理论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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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破仑时代,法国哲学家特拉西提出了“意识形态”这个概念。之后,西方学者和马克主义理论家都对意识形态概念和理论进行了研究和发展,提出了丰富甚至对立的内涵。二战结束后,随着冷战的升级,意识形态成为东西方斗争的一个重要内容,西方社会许多知识分子开始鼓吹“意识形态终结”理论:从贝尔“意识形态的终结”到熊彼特的“趋同论”;从尼克松的“不战而胜”到福山的“历史的终结”和亨廷顿“文明的冲突”。这些所谓的“意识形态终结”理论,具有其隐蔽性、欺骗性和迷惑性,是为了掩盖西方发达国家侵略、扩张政策的面纱,是为了“西化”、“分化”社会主义国家、弱化发展中国家的主权。所以本文要揭示“意识形态终结”理论的实质,对其进行批判,并提出中国如何在意识形态领域应对以适应新的形势。由于其本身的复杂性、丰富性、矛盾性、综合性和动态性,人们对“意识形态的终结”理论的感知和认识,总体上可以说仍处于“初级阶段”。关于“意识形态”的定义、界定范围和“意识形态是否应该终结”,中外学者都已有几十年的争论和论述。本文将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采用阶级分析法、定性分析法等方法,坚持从实际出发,并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和与时俱进的探索精神,对当前受到普遍关注的关于“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终结”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为目前中国人的“信仰危机”、意识形态方面的迷茫提出某些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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