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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贷危机爆发,世界经济发展迅速,金融市场瞬息万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重点。这次次贷危机不只为美国商业银行业,也对我国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提出敲响了警钟。风险管理逐渐由定性化不断向定量化转变,风险量化的方法也有了较大的发展,而其中VaR由于简单易于理解和应用,并作为新巴塞尔协议规定推广的风险度量的主要工具,被广泛应用于商业银行的风险评估及资产管理等方面。随着VaR的发展成熟及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及环境越来越复杂化,VaR作为风险度量的方法暴露出越来越多的无法弥补的缺陷。压力测试近年来在各国监管当局及国际组织等受到了广泛的应用,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压力测试由于其具有的估量危机中极端情况对金融体系稳定的影响,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及推广。随着压力测试在金融监管中起到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得到世界各国监管当局的越来越多的重视,我国也开始了对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进行压力测试的探索性实践。随着压力测试被广泛的接受为金融监管的有效手段,我国银监会也准备逐步开始利用压力测试对国内银行业进行有效监管,并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我国商业银行压力测试的发展一直以来备受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许多学者针对此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通过研究国外压力测试的经验、之前各个学者的不同观点以及此次美国最新压力测试和针对其颁布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本文试图对我国压力测试监管效应提出改善及借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