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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文明的法则实际上是随私有财产权的确立而生,私有财产权是公民最重要的基本权利之一,从宪法的高度对私有财产权加以保护,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在西方法治发达国家,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一直是宪法中的重要内容,有着较为完整和成熟的规范体系。而在我国,受“一大二公”思想的影响,对“私有财产”一直讳莫如深、心存芥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财富的增加,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制度发展的滞后已成为制约我国政治、经济和法制发展的核心问题。正视私有财产权的价值和作用,赋予它明确的宪法地位,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私有财产权”正式写入了宪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私有财产权”入宪,体现了一种价值理念的转变,将对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产生重大影响,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但是,我们也应看到,要真正做到保护私有财产权,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对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护问题作一些探讨,并提出一些可行的对策来完善我国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护的现状,无论从理论研究上来讲,还是从实用价值来讲,都是必要的。 本文拟就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护问题展开讨论,做一些分析,具体结构如下:在引言部分,介绍了私有财产权的国内外学术研究的现状,本文所要解决的问题和本项研究工作的实用价值与理论意义等;第一章从解析私有财产权的概念和性质入手,详细阐述了宪法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法理基础和意义;第二章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析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历部宪法及宪法修正案中对“私有财产”问题的相关规定,以明确我国宪法对“私有财产”保护的历史进程,着重分析了2004年宪法修正案对“私有财产权”问题的规定和对我国社会可能产生的深远影响及深刻意义;第三章分三节分别介绍了西方法治发达国家有关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护问题,剖析了我国现有的私有财产权保护制度存在的缺陷,包括形式上的缺陷和实质上的缺陷,并提出了一些比较切实可行的完善私有财产权宪法保护的途径,包括消除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进行不平等保护的倾向原则、将私有财产权规定在“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一章之中、进一步完善对私有财产权的征收、征用制度、进一步完善私有财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建立私有财产权的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