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使我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的便利与快捷。互联网的出现将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连接起来,公民不仅在现实生活中理财,在网络虚拟世界中也积攒了一笔财富。2017年《民法总则》的颁布,第一次将虚拟财产纳入法律的保护范围,该法的出台将网络虚拟财产推上了热点。网络虚拟财产成为了民法保护的对象,在网络大环境的推动,网络虚拟财产种类繁多,人们权利意识的加强。第一部分网络虚拟财产理论分析。通说认为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范围明显更加与时俱进,笔者在文中采用了广义说。长期以来,许多学者将虚拟财产与网络虚拟财产混为一谈,笔者在文中将两者做了对比,并区分开来,本文中只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分割进行探究。网络虚拟财产作为新生事物,积聚了物权与债权的特点。在理论界与实务界均未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性质进行定位,理论界存在四种主流学说:物权说、债权说、知识产权说、新型财产权说。前三种学说均存在一定的缺陷,而第四种学说仅存在于理论界。第二部分网络虚拟财产的实证分析。网络虚拟财产的特征,使其明显区别于现实生活中的财产,笔者通过分析网络虚拟财产特征并结合国际立法、司法趋势,对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梳理我国网络虚拟财产的立法状况与司法现状,总结出我国关于网络虚拟财产规制的不足。第三部分国外网络虚拟财产立法、司法现状及借鉴。通过整理域外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立法、司法较为成熟的美国、德国、韩国的立法、司法现状,总结出先进的立法、司法经验。第四部分网络虚拟财产继承制度构想。笔者从网络虚拟财产继承原则、权利主体、权利客体、继承分割方式四个方面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制度提出了具体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