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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间接侵权是指行为人没有直接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而是为他人提供实施该项专利所需要的专用品或者原材料,间接促使他人对该专利进行直接侵权的侵权行为,不应该包括除此以外的任何其他帮助行为。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的认定及民事责任的承担是专利侵权纠纷审理的一个难点,困难在于既要给专利权人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又要防止专利权人滥用其专利权。如果专利权人的利益得不到充分救济,那么再完备的法律也只能停留在纸面上。我国没有对专利间接侵权行为进行规制,在追究间接侵权人的法律责任时缺乏直接适用的法律依据。专利间接侵权行为具有间接性,其对象为专用品,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的成立必须以发生直接侵权行为为前提。美国、日本、英国、欧盟都规定了专利间接侵权法律制度,某些规定值得我们借鉴。为解决司法统一问题,平衡社会公众和专利权人的利益同时也为了与国际接轨的需要,我们国家有必要构建专利间接侵权法律制度。对于专利间接侵权我们应实行过错责任原则。专利间接侵权法律责任构成要件有四个:有专利直接侵权行为的发生;行为人销售、提供了实施专利技术所需的专用品;专利直接侵权行为的发生与行为人销售、提供专用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专利间接侵权的法律责任方式主要是停止侵权和损害赔偿。构建专利间接侵权法律制度不宜引入替代侵权理论。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的类型应严格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