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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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是信息化时代的产物,它已经渗透到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并且在跨国交易方式中占据了主流地位。21世纪的信息化革命带来先进的技术,降低了跨国交易的成本,其结果就是跨国公司数量的增长,跨国交易的愈发频繁,推动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由于数字经济的崛起,无形资产的交易中特许权使用费的税收权益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无形资产的交易所具有的隐匿性,特许权使用费性质的模糊性,及大量新兴的商业模式的涌现加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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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是信息化时代的产物,它已经渗透到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并且在跨国交易方式中占据了主流地位。21世纪的信息化革命带来先进的技术,降低了跨国交易的成本,其结果就是跨国公司数量的增长,跨国交易的愈发频繁,推动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由于数字经济的崛起,无形资产的交易中特许权使用费的税收权益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无形资产的交易所具有的隐匿性,特许权使用费性质的模糊性,及大量新兴的商业模式的涌现加剧了特许权使用费征税权冲突的严峻性。数字经济自身的特殊性质就影响了传统下国际税法对所得的分类划分,并且对国家间征税权的划分产生争议。而我国也十分重视数字经济背景下有关特许权使用费的征税权的问题,积极响应号召并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探究国际税收背景下,数字经济对我国特许权使用费征税权的影响,维护本国的税收主权。本文主要从五个部分对数字经济给我国特许权使用费征税权的影响进行探究。第一部分界定数字经济和特许权使用费等相关概念及阐述征税权的相关理论基础。第二部分主要是阐述数字经济对我国特许权使用费的影响机制,主要是从特许权使用费的性质界定、常设机构和税收来源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思考。第三部分则是对我国特许权使用费征税权现状的归纳和整理,主要包括了立法情况、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征管的现状及难点和我国如今特许权使用费征税权的划分现状。第四部分用具体的案例,联系前文的影响机制,结合现状问题进行证明。案例的发生绝非偶然,通过对案例的介绍、阐述和分析,从中引发对我国征税权的思考。最后一部分,针对以上问题和难点,提出适合本国税收国情,强化特许权使用费征税权的建议和对策。该部分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完善我国所得税制对特许权使用费这一领域的缺陷和空白,另一方面促进我国税制与国际税收相协调,发挥我国在国际税收征管过程中的地位。本文主题紧扣数字经济的背景,研究的是国际税收的热门话题,弥补前人理论的滞后性问题,充分结合我国的税收背景,运用了理论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对我国特许权使用费征税权益带来一定的思考,维护我国的税后主权,是本文的创新之处。但是,由于特许权使用费交易的特殊性,本文数据有限,并且本文也属于阶段性的成果,其理论建议也需要不断的更新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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