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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居民游憩需求的不断升级和城市旅游的持续发展,城市游憩功能逐渐成为塑造城市空间形态与结构的重要动力,这表现在城市游憩空间在城市空间中的重要性得到空前的重视和改善。面对这种现实需求,学术界从城市公共空间、城市开放空间、城市户外游憩空间、城市休闲空间等领域开展了一定的探索性研究,这类研究对于厘清概念内涵,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然而,现有的概略式的研究缺乏理论深度,尚不能够为城市游憩空间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实质性的帮助。城市游憩系统规划至今仍然还只是处于构想阶段,更不用说和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对城市游憩空间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无论是对于学术界,还是对于规划界、业界、政界都具有较高的研究意义。
对于实证科学而言,分类研究是理论建构的至关重要的一步。同时,城市游憩空间由于外延庞杂尚缺乏一个合理的分类框架。所以,本文首先从分类研究切入对城市游憩空间的研究。在分类研究过程中,秉持结构主义视野下的二元对立关系方法,将城市游憩空间分为衍生型—主导型、户内—户外、公益性—非公益性、城市型—非城市型等,然后,借鉴类型学的多属性交叉分类方法,从而建立了一个适用于研究城市游憩空间结构与形态的类型化框架:ROP—ENCS。其中E表示户外—非公益性、N表示户外—公益性、C表示户内—公益性、S表示户内—非公益性。
在组成性规律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城市游憩空间的功能性规律。在街区尺度下的微区位特征上,E—N、C—S具有竞争性关系,而其它四种组合具有互补性关系。在市区尺度上,本文提出了城市游憩场强的概念,用以表示城市空间适宜游憩的程度,并提出用城市空地密度和游憩设施密度分别对城市户外游憩场强和城市户内游憩场强进行测量。在市域尺度上,本文构造了形态相似曲线并提出了主城依赖的概念,用以表达距离对于城市型与非城市型游憩空间之间的影响。在对城市游憩者行为研究中,本文提出了游憩空间需要层次的概念。概念的构造建立在ROP—ENCS的基础之上,符合实证科学的研究规范。
在理论建构的基础上,通过对珠海的案例研究,探索珠海城市游憩空间在不同空间尺度下的形态与结构特征。研究表明珠海市城市游憩空间具有如下特征:
1)主导型城市游憩空间的发育过程呈现N—S—E—C的演化规律;
2)珠海市主城户外游憩空间呈海星漏斗形态特征;
3)珠海市主城户内游憩空间呈“一主两副”结构;
4)珠海市主城区游憩空间具有N—S双中心结构;
5)珠海市城市型游憩空间体系具有向双核心发展趋势;
6)形似相斥:与城市型游憩空间相似的非城市型游憩空间距离城市较远;
7)形近相近:形态相近的非城市型游憩空间,与城市的距离也相近;
8)同一空间尺度,在ENCS的不同象限,居民型城市游憩行为具有不同的游憩频率和距离衰减规律;
9)同一空间尺度,在ENCS的不同象限,游客型城市游憩者的满意度也会相应的变化。
最后,从人地关系、空间生产、路径依赖视角对珠海城市游憩空间形态的形成机制进行解释。在共时态层面,城市游憩空间是游憩生产者的空间的再现、游憩消费者的再现的空间以及游憩物质空间之上的空间实践相互作用的结果。在历时态层面,珠海市城市游憩空间形态演化表现出路径依赖特征。在形态演化的起点上,初始的形态特征、外部的区位条件、城市规划的构想、梁广大的个人偏好使得珠海市走上了环境优先的发展模式。在形态演化的过程上,跨越式的发展道路、中央政府的肯定、国际社会的声誉、城市游憩者的认可进一步强化了环境优先型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