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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犯罪是一类涉及固体废物的环境犯罪,污染问题突出,种类多数量大,而且是最后被关注的环境问题之一。而且固体废物越境转移也是一个国际关注的问题。在我国与中亚国家间,固体废物生产量每年递增,在国家间的越境流转情形也日益增多,成为我国与中亚国家间新的、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之一。本文采取比较、归纳等方法,首先结合国际各国及国际组织的法律对固体废物犯罪的基本规定进行归纳介绍与分析,从目前我国与中亚国家面临的严峻的固体废物污染状况出发,分析我国国内和中亚国家现行刑法对于固体废物犯罪的立法现状,以及国家间合作防治的情况。然后分析不足,找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与构想。本文的目的及成果在于,解读国际社会目前关于固体废物越境转移的区域性合作机制,并和中亚与中国在地区构建区域化合作防治机制做比较,讨论其必要性与可行性。借鉴其他成熟的对固体废物犯罪区域性合作防治的经验,并研究各主要的对固体废物防治的环境公约,试图建立中国与中亚地区防治固体废物犯罪的合作机制。使国内法与国际合作科学完善,解决我国固体废物污染及与中亚国家间跨境污染刑法规制的缺陷与面临的问题。